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关于征集非法医疗美容线索的通告(醫療美容機構醫師)
admin
2024-07-19
一、通过虚构交易、虚假营销或者夸大诊疗效果、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等方式虚假宣传的行为。二、医疗美容广告含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以及在广告中对功效作虚假或者误导表述,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三、医疗美容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域名等行为……
一、通过虚构交易、虚假营销或者夸大诊疗效果、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等方式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医疗美容广告含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以及在广告中对功效作虚假或者误导表述,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三、医疗美容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域名等行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四、医疗美容机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其他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医疗美容机构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价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医疗美容机构超诊疗科目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医师、主诊医师无证上岗的行为。
六、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射频(皮肤)治疗仪等药品、医疗器械违规销售行为。
七、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八、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九、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十、对通过传统媒介、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或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
鉴于“非法医美”行为的隐蔽性和即时性,建议投诉举报人留下时间、地点、行为人及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线索等关键信息,我们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举报电话: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市卫生健康委:6106077
市 商 务 局 :6105153
(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