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美容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消毒員工核酸)
为从严做好美发美容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顾客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本市美发和生活美容企业(不含医疗美容)。
1.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经营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商务部和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引,完善本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做好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门店设置防疫督导员,做好内部培训,敦促检查员工落实情况,对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建立员工健康检测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者与目前国内、本市已报告病例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3.员工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从业人员原则上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上岗(根据全市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上岗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核酸等防控措施,提供服务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着装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
4.做好员工非工作时间管理。经营单位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住宿场所,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措施及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定期环境消杀。配备宿舍管理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员工尽量做到工作单位和居住场所“两点一线”,减少聚集活动,避免感染风险。
5.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经营场所入口专人负责查验,确保每名进店顾客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查验核酸,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方可进入(根据全市进入公共场所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动态调整)。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有京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顾客,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他人代查健康码、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
6.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倡预约服务、错峰消费,倡导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服务时间和服务项目,每位理发师同一时段只接待一位顾客。保持服务座椅间距,收银台区域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7.加强设备用品消毒。操作台、共用设备和美发美容工具等“一客一用消毒”,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用品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存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内,与清洁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分开,及时清洗消毒。服务后产生的毛发、碎屑等垃圾“一客一清扫一消毒”,统一收集到塑胶袋内并扎紧袋口后消毒废弃处理。
8.确保环境卫生安全。做好常态化环境监测和预防性消毒,顾客等候区、服务区、洗手间、收银区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等经常接触的公用用品和设施,至少每两小时消毒一次。有条件的经营场所可为顾客提供一次性鞋套、服装罩袋、卫生湿纸巾、消毒凝胶、消毒酒精等防护物品。
9.保持营业场所通风。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开启排风扇等装置加快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