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临沂1家美容医疗机构(醫療器械貯存門診部)

2024-07-10
发布1起美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典型案例临沂兰山鼎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被责令改正并处15000元罚款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沂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整治工作,查办了一批案件,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选取1起公布如下:临沂兰山鼎颜医……
发布1起美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典型案例
临沂兰山鼎颜医疗美容门诊部
未按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贮存医疗器械
被责令改正并处15000元罚款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沂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整治工作,查办了一批案件,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选取1起公布如下:
临沂兰山鼎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将医疗器械“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6盒存放于仓库货架上,现场温度为16℃(产品标示贮存条件:避光,2-10℃贮存,不得冷冻),违反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临沂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