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高考志愿案的法律追责(志願篡改高考)
《法治周末》 刘希平
“被告人徐某宝违反国家规定,破坏湖北省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录取志愿填报系统,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23年12月7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篡改高考志愿案作出一审判决,徐某宝因篡改两名高考生的志愿,被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搜索发现,近年来,非法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的案件屡发,原因各异。涉案当事人会受到怎样的法律追责?相关部门又该如何预防这类案件的发生?
高考生志愿被篡改
2023年7月,湖北省随州市一学生疑被篡改高考志愿的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据封面发布,2023年7月初,随州市民张某称,其孩子的高考志愿在填报平台关闭前40分钟被人篡改,张某的孩子是随州技师学校的高职学生,2023年6月30日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到学校进行高考志愿填报,7月2日下午4点10分突然接到一条短信,显示其高考志愿被修改成功。
张某称,自己的孩子接到短信后立即手机登录系统,发现他的第一志愿,由原来的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改为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由于志愿填报平台在当天下午5点将关闭,孩子想把志愿改回来,却发现手机端无法操作,到网吧找电脑登录,因为等待时间过长,最终在平台关闭前未能把志愿改回来。
密码没有告诉别人,高考志愿被谁篡改了呢?学校负责人称,考虑到一些农村孩子家里没电脑,组织学生来校内集中填报志愿,当时有一些负责招生的大学生混进微机室,之后被老师驱赶出去,“警方查看监控发现了一个可疑面孔,但是还没确认”。
那么,张某孩子填报的志愿到底被谁篡改了?2023年12月7日,随着曾都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这起发生在随州的篡改高考生志愿案真相浮出水面。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6月30日,被告人徐某宝为帮助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生以获得提成,在随州技师学院机房、随州市曾都区凡尔赛电竞酒店一房间进行招生宣传时,偷拍到被害人张某、姚某某“湖北招生信息网”账户和密码。2023年7月2日下午,徐某宝在随州市曾都区某出租屋内,通过偷拍的视频试出张某、姚某某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账号及密码,后未经张某、姚某某同意,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更改张某、姚某某填报的志愿信息,将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作为张某、姚某某第一志愿进行填报。
2023年7月2日,张某向警方报案。经随州市教育局上报,2023年7月7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恢复了张某被篡改前的高考志愿。2023年8月5日,姚某某也向警方报案,但由于姚某某的高考志愿已投档,导致无法更改志愿。之后,姚某某被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录取,该校根据姚某某与其家人到校考察后提出的更改专业意愿,将姚某某录取到相应专业就读。
据悉,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该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也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那么,徐某宝将两名高考生的志愿篡改为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又能得到多少招生提成?
近日,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法治周末》采访时称,学校没有招生提成费用支出,从未给过徐某宝提成,他们也不知道徐某宝背后到底有什么利益链。“这人不是我们学校学生,我们也不认识他。”上述负责人强调说,该校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所有招生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就业部工作人员自行开展。
作案原因各不相同
无独有偶。梳理发现,近十年以来,篡改志愿的不断见诸报端。每起案件的作案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为牟取非法利益,也有是出于个人目的。
2014年,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星海艺术学校考生李某和张某的高考志愿被篡改,篡改人竟然是他们的班主任。事后,分宜县教育局责成星海艺术学校开除涉事老师,学校向两名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最终学校及涉事老师和学生及家长达成赔偿协议。
2016年,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发生一中学生陈某篡改4名同班同学高考志愿案。被告人陈某出于嫉妒,偷偷记住同班4名同学的身份证号,使用初始密码登入报考系统篡改了他们的志愿,导致4名同学无法进入心仪的高校就读,最终其被法院以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0年,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警方破获一起恶意篡改上百名同学中考志愿的案件。据调查,西昌某中学毕业生吉某某通过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尝试输入密码成功后,篡改了上百名同学的中考志愿,之后嫌疑人吉某某被刑拘。
今年6月,有媒体又披露了去年发生在新疆的一起篡改志愿案。
2023年6月25日,罗某在其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家中,用电脑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系统后,通过账号及密码登录艾某、朱某、安某、俄某、马某、阿某、迪某7人的账号,对上述7人填录的第一报考志愿的四位数字代码进行篡改,导致上述7人无法就读自己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
据悉,被告人罗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过程中亦无异议。其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罗某在学校一贯表现良好,曾担任班干部,学校教师对其评价也很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嫉妒心作祟;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曾心生悔意,欲将7名同学的报考志愿改回来,但因报考系统关闭无法操作未完成,罗某在案发后向被害同学积极赔礼道歉,罗某的家长与被害方家长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但因赔偿金额未协商一致未能赔偿;罗某也非常自责,为表歉意已主动从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校区)退学;被害人阿某、艾某、安某的高考分数低于3名被害人报考的第一志愿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即便罗某篡改以上3名被害人的报考志愿,对3名被害人的录取结果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亟待建立救济机制
注意到,在今年高考前夕,教育部发布了2024年高考预警信息,公布“高考志愿被篡改”等典型案例,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信息泄露。
在预警信息中,教育部还披露了一起“高考志愿被篡改”案例。某省一考生因与同学关系不好,利用同学的准考证号非法篡改高考志愿,导致同学受到影响。公安机关对该考生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省招办决定让受害人重新填报志愿,以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教育部提醒,高考是考生人生重要的一次考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考生们应谨慎保管个人准考证号、登录密码等重要信息,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防范不法分子违法利用信息,侵犯个人权益。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篡改他人高考志愿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张丽敏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实践中有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还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等罪名。此外,在我国建立的“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二元惩治体系下,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篡改高考志愿行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主要是通过审查其手段的违法性和行为后果,对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处罚”。
那么,是否有必要单设篡改高考志愿罪名?张丽敏介绍,目前法律界对此存在争议,需要法律专家、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综合评判,充分考量篡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普遍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以及现有法律是否可救济等方面。“个人认为,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虽具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从发生概率和所占比例来看仍是偶然个例,并未形成社会普遍性现象,且能够通过其他罪名进行惩戒。从刑法谦抑性原则来看,无须将其作为独立罪名加以规定。”
张丽敏认为,篡改高考志愿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预防和处理。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密码管理等技术安全措施,同时增强考生的保密意识。对于被篡改志愿的学生,教育招生部门及相关高等院校应建立救济机制,确保其受教育权得到实现。
有教育界人士提醒,近期,随着全国各地陆续公布2024年高考成绩,考生们将陆续开始填报志愿。在填报志愿时,广大考生要牢固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号、考生号、登录密码、保存密码等,切勿透露给他人。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