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雾_像雨_又像风(芙蓉都是規劃)

“地铁一响,黄金万两……”
“芙蓉湖双子塔已动工,抓紧时间上车……”
对于近几日社交平台里这些关于许昌轨道交通和芙蓉湖的文案,楼事无话可说,却总觉得似曾相识,像雾像雨又像风,且写于这雾雨风之中。

01 事出有因,变了味儿。
先来说下许昌轨道交通和芙蓉湖双子塔突然间就被拿来刷屏的原因。
(1)一则备案
这是一则来自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部门是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审批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
当日,许昌市(五区)通过审批备案的项目多达十几个,但为什么偏偏芙蓉湖双子塔大厦项目却备受关注呢?
无外乎两个原因:CBD和卖房子。
芙蓉湖CBD作为许昌城市规划的未来,自面世之日起就承载着众多许昌人的殷切希望,前几年更是各大房企争相入驻的热门区域,光“地王”就出了好几个,但经过这几年的开发建设,芙蓉湖CBD的发展似乎有些不太尽如人意,周边的住宅楼是盖起了一栋又一栋,唯独商务楼宇的建设一直不温不火,双子塔和文化艺术中心等地标建筑更是从未破土,CBD似乎少了些CBD的味道。
尤其是双子塔大厦这一地标性建筑,从某地到某大,双子塔大厦项目的“绯闻”从未间断,但也都从未落地实锤,该项目至今未见任何实质性动工迹象。
规划虽然落地的慢,但房子还是要卖的,毕竟前几年的房企也都算是高价拿地。
对于这么一个规划中的“未来”,前几年可以靠着规划和概念吸引购房者,但现在呢?规划落地的速度着实让人着急,房价由于种种原因也跌了一些,自2019年开始,芙蓉湖似乎缺少了一些热度和话题,尤其是缺少了一些“信心”的支撑,广大购房者的“信心”,没有了这股子相信“未来”的信念,又怎么去实现未来呢,所以这个看似平平的消息对某些人而言算是一个可以营造噱头的“意外之喜”吧。
(2)一则设想
2021年1月4日,名为“10弧度”的网友在贴吧内发布了一篇名为“许昌地铁的设计构想图”的帖子,猜想发帖人本意旨在共邀志同道合之士讨论一下,且作交流。
但没成想,毫无意外,像上次名为“建安新天地”的网友在贴吧内发布的“许昌大学城规划”的帖子一样,这次“地铁规划”的消息不久也传遍了诸多社交平台。
和上次一样,这则消息也被某些房地产从业者在不知且不问信息来源的情况下进行了转发,同时添加了一些个人“不合时宜”、甚至是错误引导的看法,引起了一众并不客观、更不理性的评价。
许昌飘了?不,许昌的风不大,是某些人飘了。
三人成虎,这话不假,尤其是在这个网络爆炸的时代,有些东西传着传着就真的有人信了,于是乎,可能还是那些发布“芙蓉湖双子塔大厦动工消息”的一部分房地产行业从业者,同样转发了关于“许昌地铁”的消息,并辅以“地铁一响,黄金万两……”的文案。
对于某些为了卖房而卖房、为了引流而引流的房地产从业人员而言,以上两则并非官方公布的消息都归属于卖房的“重大利好”范畴之中,顾不得真假,甚至翻出了当年某地签约时的照片,堂而皇之的将这些消息“有机”的联系起来,并配以文首处的文案,着实有些以假乱真的味道。
但双子塔大厦项目的备案审批中未披露任何其他相关信息,项目详情有待进一步公示,该项目此次是否能够如期落地也是个未知数,至于许昌的轨道交通建设,也许是更加遥远的“未来”。
02 三人成虎,坑了谁?
怎么说呢,不管是芙蓉湖双子大厦项目的备受关注,还是关于“大学城”和“许昌地铁”的设想构思,都是对许昌城市建设的一种美好期待,因为这些项目都是许昌人民期盼已久却盼而不得的。
尤其是广大网友们所提出的一些关于城市建设的规划设想和建议建言,比如许昌轨道交通的设想,虽然根据许昌目前的城市体量和发展情况来看,确实不足以支撑轨道交通的大规模建设和运营,网友的设想构思也有些理想化,很多地方甚至还有些“粗糙”,但究其初衷是好的,这是期望,是希望,是愿望。
但坏就坏在一部分人把这个美好的愿景当作了“引流”甚至是“牟利”的工具,如文首的两句广告文案,真的是在不知不问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带乱了节奏,也带错了方向,这些乱带节奏的言论对于发布者而言,是对自身“信任”的一种肆意消费;对于不明真相却信以为真的朋友们而言,则很有可能已经身处危险深渊的边缘;对于我们的城市而言,更是一种说不出来的“高级黑”。
“三人成虎”的故事属实可怕,这个故事里没有赢家,只不过输的最惨的可能是购房者,入局容易破局难,但获利者也不见得能好到哪儿去,毕竟真的不够专业,不够真诚,人无信很难立。
03 营销乱象,雾雨风。
盼而不得最为让人伤感,卖房时的那些宣传噱头很多也都是我们盼而不得的美好期望,就好似雾雨风一样的爱情,不免显得独自落寞。
宣传材料肆意夸大,无端规划张口就来,保证承诺遍地开花……
这些营销乱象也算是当下楼市的一些“特色”吧,为了成交,为了引流,为了年终的绩效指标,用一些“营销手段”本无可厚非,毕竟某师傅的包装也只是仅供参考,想要吃到图片上的“牛肉”何其之难,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或许这也是一种卖房子的“浪漫”。
但在这“浪漫”的营销之中却滋生出了种种乱象,或信口开河,或不实诱导,或隐瞒欺骗,且这诸多乱象很难杜绝。
当你看到所谓的“宣传”时难免心生欢喜,但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大多时候都会以极不起眼的字号标明“要约邀请”等字眼,并罗列出一堆后期可以推卸责任的条款,待到维权之时,本就不专业的个人要想跟地产公司的专业法务过招属实胜面很小,可以这么说,开发商给你的宣传资料大多数时候并不能成为你维权甚至起诉的有效证据,入局之后再想破局难如登天。
此外,乱象滋生的原因之中还有监管原因,这个问题此处不再多说,主要是楼事说多了也没有什么用,实在是力所不及之事。
面对这纷繁复杂的宣传和承诺信息,真的好似风中雨里,这个时候还是需要擦亮眼睛,辨别真伪,一切信息请以官方公示为准,一切信息请以实地察看为准。
“等到雨后初霁,浓雾消散,这风又会往哪儿吹?”
“不知道呀,那都是以后的事儿了,现在的风刮的我脸有点儿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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