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_开封的“生鲜灯”!(生鮮消費者商傢)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目前,开封市场上“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如何?是否有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进行了走访调查。
“生鲜灯”的使用较为普遍
作为消费者,我们都希望买到新鲜、优质、放心的肉类和蔬菜。然而,在超市或者农贸市场,我们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摊位上看起来颜色很好、很新鲜的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买回家一看,却不是那么回事。这是因为,商家使用了俗称为“生鲜灯”的灯光。
经常买菜的市民,对这种所谓的“生鲜灯”并不陌生。不少菜市场的生鲜摊位上都会挂着颜色各异的“生鲜灯”,这些灯光把鲜肉蔬果们包装成了光鲜亮丽的“卖家秀”,但也让不少市民回家后才发现“上当”。
7月28日上午,来到迎宾路附近一家市场,只见一些肉摊上挂着盏盏电灯。这些灯的灯光大多呈红色,在这种“生鲜灯”下,台面上摆放的肉类看上去非常鲜嫩,很是诱人。由于“生鲜灯”的灯光过于红艳,就连摊主们都变成了“大红脸”。但是,这种灯的亮度不高,不少市民在判断肉的品质时都必须凑近观看。
不仅是在菜市场,在我市一些超市,也都存在着“生鲜灯”。在市区多家超市、走访时发现,不少商家都在生鲜区域使用生鲜灯,有的还分别对肉类、熟食、果蔬等使用了不同颜色的生鲜灯。一块售卖中的猪后腿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在生鲜灯的照射下,则明显红亮,看起来更加新鲜,让人更有购买欲。此外,水果、蔬菜在生鲜灯的照射下,颜色看起来更加鲜亮。一些蔬菜的上方亮起绿白色的灯,让蔬菜看起来青翠欲滴,十分新鲜。而在我市一些超市的水果区,则大多使用暖黄色的灯光,水果看起来品相更好。而在售卖水产品的区域,光线明显偏冷偏蓝。
在走访中发现,对于使用“生鲜灯”,商贩们习以为常。“这个灯不仅省电,而且照得肉很好看,市场上卖鲜肉的一般都会用。”劳动路附近一家出售冷鲜肉的店主张女士向说道。“用‘生鲜灯’,就跟人们化妆是一个道理,让商品看起来卖相更好,买的人自然就多了。”在黄河大街南段,经营熟食的周凯表示,用上“生鲜灯”后,卤肉的品质看上去会更好,也更容易让消费者有购买欲望。
“生鲜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今年都53岁了,平时买菜啥的都是去菜市场,算是一个老手了,对于那些以次充好的手段通常都能识破,但还是被‘生鲜灯’骗过好几次。”说起“生鲜灯”这个话题,市民孙加云有些无奈。她告诉,有次家人要吃红烧肉,自己去小区附近一家菜店买肉,结果就买到一块品质不佳的五花肉。“这家店的柜台前挂的是红色灯罩的小吊灯,在摊位的灯光下,肉看起来鲜红漂亮,但拿回家后却被‘打回原形’,不光色泽暗淡,甚至有些发白。”尽管此事过去了半年多,孙加云提起来还是气愤不已。她表示,因为没有买到一块好肉,她那段饭也没心情做了。
生活中很多人都被“生鲜灯”忽悠过,市民吕清就是其中之一。吕清是一位水果爱好者,隔三差五都会去超市或者水果店买些水果。“上个月,我就被所谓的‘生鲜灯’蒙蔽了双眼。”吕清表示,她去买的时候明明是色泽艳丽的车厘子,回家后从塑料盒里拿出来,一个个就像关了“美颜”,不仅变得黯淡无光,而且上面还有一些斑点。如此巨大的反差,让吕清瞬间蒙圈,甚至怀疑被商家调包了。
被“美颜”的生鲜商品,常常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早就发现这个灯光的问题了,在摊上选的肉看上去新鲜得很,结果买回家发现颜色不对了,虽然肉没坏,但是看起来就没有买的时候那么好看了。”市民张雪云向吐槽。从那之后,她买肉时会打开手机的灯光,仔细辨别后才会买。
那么,这种“生鲜灯”的销售渠道有哪些呢?在我市豪德贸易广场以及中山路的灯具市场都看到了“生鲜灯”的身影。“市面上俗称的‘生鲜灯’,其实就是能够发出不同颜色灯光的LED灯。”豪德贸易广场一家灯具专卖店的店主陈立阳告诉。他表示,商家做生意,照明采光十分重要,光照效果好、使用寿命长、用电量相对较低的LED灯,自然成了首选。对于从事食品行业的商家来说,LED灯本身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散发热量较小,对于食物腐败速率的影响也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生鲜灯”不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
登录多家电商平台,发现这种专用于生鲜食品照明的LED灯,有的商家标作超市轨道灯,但更多的则标为超市“生鲜灯”,并在销售页面用醒目的文字描述其功能,主要是采光照明和“美化”商品。此外,有些售灯商家还提供了产品使用前后鲜明的效果对比图,不少售卖“生鲜灯”的店铺月销量都达到了1000+,有些店铺甚至售卖可遥控调整灯光颜色和亮度的“生鲜灯”。
以买主身份咨询了几家售卖这种灯品的商户。在询问该如何挑选时,一店铺客服人员“小辉”随即发来了各类使用场景所推荐的款式。“你放心,你使用这款灯后,生意肯定和以前大不一样。你把你店铺环境的照片发过来,我们可以提供用灯指导。”客服“小辉”告诉,在肉品区最好用红白光,熟食区则使用红暖光,蔬菜区用绿白光。这些颜色的光主要用于“提色”,而“白光”等中性光源则用于干货区,主要用于“提亮”。
诚信经营才是最好的“卖相”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生鲜灯”作为一种照明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商品的外观吸引力,但也可能被一些商家用来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许多人对商家使用“生鲜灯”来改变食品的外观感到不满。他们认为商家的行为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手段,违反了信任和诚信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文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有上述行为,“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这一规定是对“生鲜灯”使用规范的明确要求,禁用“生鲜灯”,既是重要的法治纠偏,也是必要的制度堵漏,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
“生鲜灯”光线下的食品确实看起来更新鲜,但也增加了分辨难度。采访中,发现,有一些商家没有使用“生鲜灯”,并且自信地表示,自家食品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对质量有信心,使用“生鲜灯”可能还会被顾客误以为掩耳盗铃。对于12月1日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新规,大部分商家持支持态度。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市场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强对“生鲜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让消费者能够理性、科学地选择和购买生鲜食品。(开封 + 康冀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