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美容养生馆理疗出现过敏要求退款遭拒绝(理療小姐養生)
顾客出现皮肤过敏疑做理疗所致
杨小姐告诉,在2017年国庆期间,广州雪肌妮丝容养生馆送了她一张30元1次的美容免费体验卡,项目包括:雪肌妮丝产品的面部护理、背部护理和胸部护理。在体验过程中,美容师向杨小姐推销在店内办一张长期消费卡,当时杨小姐体验感觉还不错,于是就办了30次的理疗卡,共花费5500元。
此后,杨小姐每周日上午都会去该美容养生馆做一次理疗,不过在11月份第四次理疗后,脸上有出现轻微的红疹现象。美容师解释说这是正常的排毒反应,杨小姐也没有特别在意。但在11月中旬,杨小姐最后一次到该店做理疗后,红疹现象并未减退,而且越发严重,脸部背部皮肤长满红疹并且刺痛,胸部也有酸痛等不良反应。
于是杨小姐前往广东省第二医院检查,经确诊为皮肤过敏,医生建议停止使用一切护肤产品。杨小姐怀疑是体验了美容养生馆的理疗服务项目导致的,“做理疗的这段时间我没有使用其他任何美容产品。”
在此之前杨小姐一共在该美容养生馆做了七次理疗。她便找美容养生馆要求退还美容卡剩余23次的项款,但遭对方拒绝。
美容院:顾客出现皮肤过敏是个人原因
这家养生馆位于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81号,致电商家询问此事,该店店长表示,店内所有产品都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其次,由于杨小姐在公司内部的档案信息上签了字,公司规定无法退款。该店长坚决认为是杨小姐个人的问题,因为之前没有任何消费者在使用公司产品后皮肤出现问题,随后该店长以业务繁忙为由挂断电话。
针对此事联系到了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静仪,她表示,若是该美容养生馆产品本身有问题导致顾客皮肤过敏,那顾客有权要求终止服务合同并退还剩余项款。若产品本身没有问题,产品对其他消费者合适,但是对杨小姐不合适,杨小姐仍然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服务,因为如果合同服务继续下去可能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顾客有权为了减少损失而终止合同,不过前提是杨小姐的过敏不适症状与美容养生馆的理疗服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