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固安:1月28日0时起_实行差异化防控(人員防控疫情)
对病例居住小区和村庄,继续居家防疫至1月31日;对固安县其他区域,解除封闭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固安县关于实行差异化防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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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专家评估论证,自2021年1月28日0时起,我县实行差异化防控:
一、英国宫5期小区、柳泉镇西红寺村,继续执行现行管控措施至2021年1月31日24时。
二、对我县其他区域解除封闭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各乡镇、园区、社区办、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差异化防控要求,依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细化管理和保障措施。
四、根据疫情形势和有关防疫规定,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调整差异化防控措施。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7日
固安县关于解除居家防疫后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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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防控优先、有序推进、精准分类、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居家防疫解除后,允许工业企业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人员管理
1.严格返岗条件。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暂不返岗;低风险地区员工要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观察14天后返岗;境内外籍员工返岗工作按国内员工标准执行;境外员工原则上不返岗,确有返岗必要的,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后方可返岗。
2.严控人员出入。企业要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出入,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落实好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核查健康码、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商务来访人员在落实以上要求的基础上,还要详细登记健康状况、是否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
3.强化健康监测。企业要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要对返岗员工进行健康码核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组织员工上岗。对已返岗员工,要坚持实行体温晨午检测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每14天组织一次核酸检测,正常者可继续在岗;对未返岗员工,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并加强教育指导。
二、车物管理
4.强化车辆管理。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凭证进出制度,要详细登记车辆往返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车辆在进入和驶出之前,要进行严格消杀。通勤班车要严格落实定时、定点、定人的通行要求,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杀。
5.强化货物管理。货物装卸时要严格落实无接触式的防疫要求;运出货物要在装货之前进行全面消杀,运进货物要在卸货完成后进行全面消杀。
6.强化冷链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品物品,迅速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物品的专项排查整治,对所有库存、在售进口冷链食品物品进行封存,实施全覆盖核酸检测和消杀灭毒。
三、场地管理
7.企业要按规定设置隔离区,并保持所有非露天场所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使用空调通风的,应在通风前对空调出风口进行消杀;对于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封闭区域,要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每天早晚两次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杀防疫;对于办公场所和其他开放区域,要每天早中晚三次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杀防疫,门把手、键盘、鼠标、电话等高频次接触物品的消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加强抽样检测,加强对敏感人员、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的抽样检测,原则上每月抽检不少于30次,每次抽检样本不少于10个。
四、生产管理
8.合理组织生产。企业应科学设定开工、稳产、增产工作计划,避免因扩大产能引起人员聚集;要通过倒班、轮班的方式,减少同一时段、同一场所的人员数量;要合理安排员工上下班时间,实施错峰上班、错峰下班,避免人员集中出入。
9.减少人员接触。企业管理人员应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实施分散作业、分散办公,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洽谈合作、外出考察等商务活动,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10.严格控制会议。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一般工作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一般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如确有必要召开线下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40人。会议结束后,必须对会议室和相关设施设备严格消毒。
11.鼓励稳岗稳产。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稳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科学制定轮岗轮休计划,引导员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固安。确需离开的,要指导员工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避免员工在中高风险地区停留。
五、后勤管理
12.防护用品管理。企业要配备不少于1周使用的防护用品,并每天核查消耗量和库存量。一次性使用的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集中放入专用垃圾桶,统一进行消杀处理;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必须进行集中消杀处理,未经消杀禁止反复使用。
13.员工生活管理。有条件的企业要安排员工统一住宿或使用班车进行通勤;不具备统一住宿和班车通勤条件的企业,要做好员工的居家和通勤管理,引导员工不串门、不聚集,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4.食堂工作管理。食堂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食品,不采购、经营、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有分散就餐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分餐;不具备分餐条件的企业要延长供餐时间,采取分时错峰、岗位送餐的方式引导员工分散就餐。
六、居家防疫期间未停工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7日
固安县关于解除居家防疫后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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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解除居家防疫后的社会面管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将农村、社区、公共场所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农村、社区管控
1.对全县所有村街(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出入证登记管理制度;村街(小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口,包联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
2.村街(小区)人员凭证出行,乡镇区办、包联单位负责村街(小区)人员证件制作发放;本地村民、居民须持身份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本人近期照片,办理出入证。
3.外来人员(含快递及外卖人员)凭绿色行程码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住证明(所在小区出入证明),测温登记进入。
4.严格实行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禁入措施,对已经返回的人员严格实行“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继续实施14日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满,核酸检测阴性可办理出入证,纳入村街(小区)常态化管理。
5.低风险地区来固返固人员,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行程码,测温登记后进入,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办理出入证,纳入村街(小区)常态化管理。
6.倡导本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取消一切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和集市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引导群众电话微信拜年、不串门、不聚餐、在公共场所保持适当距离、不去人员稠密区域,减少人员聚集。
二、公共场所管控
7.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严格扫码测温,出入口、等候区、收银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划定“1米线”,严格落实限流措施,做好公共用品和设施清洁消毒,鼓励线上销售。
8.餐饮机构等经营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最大接待能力的50%采取限流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防止扎堆聚集,暂不提供10人以上聚餐服务,不得接待婚宴、聚会等大规模聚集活动。
9.室外公共场所限流开放,要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做好公共设施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
10.宾馆落实“四实登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要求即可复业,恢复全天候对外营业,禁止接待会议、培训、聚会、婚礼等涉及大规模人群聚集活动。
11.有序恢复县域公交线路运行和出租车运营,高峰期根据需求及时加密班次,严格控制乘坐人数,降低感染风险。司乘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扫码乘车,客车在运营中要保持通风,实行一班次一消毒;出租车发车前、收车后分别进行全方位消毒。
12.暂缓开放各类宗教场所,各类室内景点、网吧、酒吧、歌舞游艺、美容院、棋牌室、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以及公共浴室、足浴、游泳馆、室内健身、培训机构等密闭性、易长时间聚集的场所。
三、重点人群管控
13.入境来固返固人员。严格实行入境人员禁入措施。对特殊原因确需进入的人员,执行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固返固后继续执行“14+7”管控,即实施14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14日隔离后,实施7日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特异性抗体双重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内,实行单位社区“二包一”或社区“一包一”管理。
14.北京通勤人员。倡导在固实行居家远程线上办公,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就地就医排查。确需通勤的人员在符合北京市关于通勤要求的基础上,首次进京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证明、绿色行程码,此后每次进京需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相关证件。
15.固安外出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本地过年,坚持非必要不离固,确需离固需报请单位同意。倡导社会人员(非通勤人员)非必要不离固。
四、责任主体、监督主体不履行本通告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7日
固安县关于解除居家防疫后有序恢复交通运输常态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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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解除居家防疫后的交通运输各项管控工作,按照“人严管、物畅通、渐次常态化”的原则,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达到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目的,特通告如下:
一、严格进固人员车辆管控
1.所有入固人员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测温、必核身份、必验健康码的“四必”核查标准。
2.高风险地区入固人员车辆,核查司乘人员身份证、健康码,未见异常的,测温正常登记后劝返;对健康码异常、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由医务人员立即处置。
3.中风险地区入固人员车辆,司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正常、核验健康码后登记放行。
4.低风险地区入固人员车辆,核查司乘人员身份证、健康码,测温正常,快速放行。
5.通勤车辆人员,司乘人员须持有工作证明、居住证明、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以放行。
6.入境来固返固人员,须持有身份证件、健康绿码、入境后“14+7”天隔离观察凭证,测温无异常的,登记后可以放行。
二、严格公共交通运营管控
7.先行恢复主城区公交车运营,视疫情管控情况调整发车间隔,并根据高峰期实际需求适当加密班次,严格控制乘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规定载客数量的50%;城乡公交暂不恢复运营。
8.先行恢复主城区内出租车运营;后期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出租车全域正常运营时间。
9.先行恢复县际客运班线运营;逐步恢复市际客运班线、省际客运班线。以上均不包括经停或到达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
10.进京客运班线和固安航站楼暂不恢复运营,京雄城际固安东站暂不办理进站乘车业务,待与北京相关机构协商一致后,另行确定恢复时间;京雄城际固安东站出站人员需持身份证、抵固前3日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详细登记后,出站放行;对发热人员和无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人员由医务人员处置。
三、进京人员车辆按北京关于通勤要求执行,目前暂缓进京。
四、以上管控措施及实施起止时间,按省、市两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并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调整。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固安县关于解除居家防疫后商贸流通领域、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有序复工复业的通告(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为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复工复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场所正常经营
按照县防控办工作安排,自2021年1月28日零时起,除暂缓复工(复业)场所(类别清单见附表)外的商贸流通领域、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有序复工(复业)。
二、工作人员管理
1.严格返岗条件。低风险地区员工(经营者)返岗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经营者)暂不返岗;员工(经营者)本人或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一律不得返岗;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员工,暂不返岗,待症状消失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
2.强化健康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对返岗员工进行健康码核查,测体温等检查工作,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组织员工上岗。坚持实行每日扫码,早、中、晚三次测温、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暂停上岗,待症状消失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对未返岗人员,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并加强教育指导。从事餐饮、食品销售、理发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
3.加强个人防疫。加强对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提供防护工作,上岗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按照防疫标准保持好个人卫生。从事餐饮、禽畜肉类和熟食销售等工作的员工必须佩带口罩、手套、工作服、工作帽等防护工具,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消杀。
三、经营单位场所管理
4.在经营单位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未规范佩戴口罩严禁入内”、“发热人员严禁入内”等疫情防控提示,并提醒顾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防疫工作。对不听劝阻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5.每位顾客在进入经营场所前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登记进出台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要登记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电话:0316—8015767)。
6.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限流、限距(一米间距)措施到位,控制入场人数,每个经营时间段的客流量不得超过最高接待能力的50%,建有电梯的要限制电梯(直梯、扶梯等)乘梯人数,确保乘梯人员间距至少在1米以上,同时在入口、出口、等候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划定“一米线”,减少人员集聚,防止交叉感染。不允许开展促销、娱乐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7.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承接10人以上聚餐服务。每个经营时段,店内用餐人员不得超过最高接待能力的50%,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筷,鼓励开展线上经营。同时,自行配送外卖的单位要做好订餐者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登记工作,送餐时采取“无接触配送”形式;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食堂采取分时错峰、岗位送餐、隔座就餐等方式,就餐人员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食堂取餐,食堂应提前做好餐盘或餐盒分装,员工分散就餐。
8.各经营单位经营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三次,电梯候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带等乘客聚集区域和容易接触部件消毒间隔最长不超两小时,做好消毒记录,做好通风换气工作,保持环境卫生;对进入经营单位场所的运输车辆做好消毒工作;同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做好每天消毒处理。
四、规范经营管理
9.各保供单位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供应保障力度,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落实商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在没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关门歇业。
10.对进口冷链食品执行“非必须,不采购、经营”的原则,严格执行报备、落实“一单三证一码”、预防性消毒的疫情防控要求。
11.理发店加强对理发公共用具(理发刀具、头梳、毛巾、围巾等)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建议实行预约理发,预约时理发店要做好登记(包括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安排错时理发,店内不得有消费者等候聚集。
12.药店在销售退烧药、感冒药等疫情相关中、西药品时必须实名登记及上报工作,凭身份证实名购买,严禁以代购、储备等名义购买此药品,处方药必须提供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出售退热类药物,购药者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患者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销售。
13.各类农(集)贸市场内严禁采购、销售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活禽、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14.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各经营单位(理发业除外)提供线上采购、上门配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五、其他要求
15.各经营单位开业前要配备不少于1周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进行消杀处理。
附件:暂缓复工复业场所类别清单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暂缓复工复业场所类别清单
备注:以上场所暂缓复工复业,具体复工复业时间以县防控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来源 | 河北网、河北日报、固安发布
编辑 | 任雨萌
河北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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