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工匠第三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报名工作通知(參賽報名競賽)
一、参赛报名项目
六大类47个项目:
(一)世赛选拔项目(共34项)
1.运输与物流类(4个):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轨道车辆技术
2.结构与建筑技术类(4个):砌筑工、电气装置、管道与制暖、瓷砖贴面
3.制造与工程技术类(14个):数控铣、数控车、焊接、电子技术、工业控制、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塑料模具工程、工业机械、水处理技术、工业4.0、增材制造、机器人系统集成。
4.信息与通信技术类(3个):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网络安全
5.创意艺术与时尚类(2个):花艺、平面设计技术
6.社会与个人服务类(7个):烘焙、烹饪(西餐)、美容、美发、健康和社会照护、餐厅服务员、酒店接待
(二)国赛精选项目(共6项)
1.运输与物流类(1个):机动车检测工(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
2.制造与工程技术类(2个):装配钳工、电工
3.信息与通信技术类(1个):物联网技术
4.社会与个人服务类(2个):茶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
(三)省赛自选项目(共7项)
1.运输与物流类(3个):农机修理、物流服务、无人机驾驶
2.信息与通信技术类(1个):电子商务
3.社会与个人服务类(3个):养老护理、育婴、导游所列竞赛项目中,轨道车辆技术、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机器人系统集成、工业4.0、网络安全、机动车检测工(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为双人赛项,其余为单人赛项。
二、竞赛命题标准
大赛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参照世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大赛技术文件和赛题。
三、参赛报名条件
(一)凡年满16周岁,在运城市从事相关专业、职业的城乡劳动者,不受学历、工作经验限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的项目竞赛。
(二)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等称号获得者,首届、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已获得各赛项前三名的选手,不再作为选手参加大赛。
(三)双人赛项参赛选手须为同一单位、同类身份选手。
(四)职工、教师报名选手需提供工作证明一份,最近2个月社保证明一份,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所在单位一致。学生报名需提供学籍证明一份。其他身份报名选手提供最近2个月社保证明一份。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公章)。
四、竞赛奖励办法
(一)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颁发荣誉证书,其余参赛选手颁发优胜奖。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命题参照世赛项目的,每个竞赛项目的第1-3名,分别按项目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命题参照国赛项目或省赛自选项目的,每个竞赛项目的第1-3名,分别按项目给予3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双人赛项按1名计。
(二)三晋技术能手和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每个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规定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资格评价;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对第4名至参赛人数2/3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其余参赛选手结合竞赛成绩可晋升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三)符合推荐条件的,由市总工会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竞赛设团体奖。运城市将对组织有力、贡献突出的部门、县(市、区)、行业和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和“特殊贡献奖”。
1.根据各部门、各县(市、区)组织报名、参赛、获奖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计分办法为:以“推荐报名人数分+参赛人员分+选手名次分”计分。总分相同时,按推荐报名人数分、参赛人员分、选手名次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报名、参赛人数分计算办法为:每推荐1名选手报名计1分,通过选拔参赛人员计2分。参赛选手名次分计算办法为: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5分、第3名加10分、第4—9名加6分、第10—21名加3分(双人赛项按1名计)。
2.对竞赛贡献突出的行业、单位颁发“特殊贡献奖”。
五、报名方式
(一)以各部门、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报名。市教育局负责运城市各高校和职业院校的统一报名和联络工作;市总工会负责运城市各企业的统一报名和联络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本领域(行业)的统一报名和联络工作(负责项目见附件3);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地区的统一报名和联络工作;在运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向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推荐优秀选手。每个职业(工种)各部门(行业)报名原则上不超过5人,各县(市、区)报名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各部门、各县(市、区)请于11月3日下班前,将三晋工匠第三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报名表和汇总表以及竞赛获奖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运城市人社局。
联系人:常三平
联系电话:2223312、13835889858
六、工作要求
(一)运城市参加大赛的人选,将以本次报名以及以往参加竞赛和获奖等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等评选办法,根据大赛的参赛要求及名额,择优选派选手参赛。
(二)职业技能竞赛是检视各部门、各县(市、区)技能人才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本次大赛的组织参赛情况将纳入“技能运城”建设工作的年终考核。各部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参赛报名工作,明确专人、精心筹划,抓紧动员发动组织各类院校、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积极做好本次参赛报名工作。
(三)本次竞赛报名和参赛均不收费。参赛选手的集训和参赛相关费用由运城市参赛队统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