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最新通告: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和恢复企事业单位上班(疫情防控落實)
刚刚,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自2022年4月28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市各县区(封控区和管控区除外)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具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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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 告
(2022年第30号)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目前我市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8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市各县区(封控区和管控区除外)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和恢复企事业单位运营
(一)除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歌舞厅(KTV)、“剧本杀”“狼人杀”、电子游艺厅、台球厅、儿童室内游乐场、足浴店、美容院(养生馆、SPA馆、艾灸馆、美甲店、汗蒸馆、推拿按摩馆、美睫店、采耳店)等之外,其他各类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经本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有序恢复开放。
批准开放的公园游园、景区景点、体育场馆等各类室外公共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75%开放;批准开放的影院、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房、公共浴池、理发店等各类室内公共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开放;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宗教场所等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开放;祭扫场所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扫码进入,严防人员聚集;批准开放的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农(集)贸市场、沿街门店、水电气暖和金融电信等便民服务网点等,严格按照属地和行业部门要求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消毒通风、测温验码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预约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恢复餐饮门店和场所堂食,堂食以提供工作餐、便餐为主,接待量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提供公勺、公筷等服务,引导就餐人员隔位就餐、隔桌就餐、同向就餐,使用无接触支付。
(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教学;大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复课时间,由各级疫情防控教育工作专班根据疫情形势研究确定并另行通告。“五一”期间,所有教师、学生和其共同居住人严禁跨市流动。
(四)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管理和职工每日健康监测、差旅管理、验码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红码、黄码和场所码异常员工、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员工暂缓返岗。
(五)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封闭运行、点对点管理、员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经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分批分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码红码、黄码和场所码异常员工、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员工暂缓复工。
(六)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序恢复正常诊疗服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强化各项院感防控措施,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入院区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继续严控线下学术会议举办和人员外出管理(非必要不出漯),常态化做好员工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七)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序恢复正常营运。
二、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倡导广大居民尽量在市内过节,提倡在市内休闲游玩,不外出、不远行、非必要不离漯,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持有绿码必须出行的居民,出行前必须向单位、社区(村)报备,外出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漯前自觉做好提前报备、核酸检测,返漯后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省外来(返)漯人员均须通过手机“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入口提前3天进行个人信息报备;省内外地市来(返)漯人员须提前三天向社区(村)报备。省外及省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漯。如果来(返)漯后健康码为黄码,须按照“三天两检”和居家健康监测要求进行转码,转为绿码后方可恢复正常流动。对于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及关联区域来漯人员,由目的地县(区、功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村)按照有关要求实施“点对点”转运并集中隔离。
对未及时来(返)漯报备(包括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和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费用自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培训、展览、演出、招商、体育赛事等活动,不得举办非经贸类活动。必须举办的线下大型活动实行“一事一报”,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向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出举办申请。单场次50人以上的活动由县(区)级审批、1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审批。未经疫情防控部门评估通过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提倡“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严禁中高风险地区及关联地区来(返)漯人员、红黄码人员等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
各县(区、功能区)、街道(乡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外地市、特别是本土疫情严峻城市来(返)漯人员和高风险职业人员的协查、排查和社区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和社区传播。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职能,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组建专班力量,全面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冷链食品经营、长途货运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指导,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得到规范落实。对于不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共场所、生产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违规经营者坚决按照“四个一律”予以关停、曝光、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五、落实家庭和个人社会责任
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风险就在身边”的忧患意识,认真汲取此次疫情临颍县程某、郾城区白某伟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深刻教训。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医务工作者、全市居民都要主动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教育引导家人和亲朋好友自觉遵守强化个人防护、来(返)漯报备、开展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要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主动扫场所码、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勺)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发现自己或家人健康码、场所码异常要立即向社区(村)、工作单位、宾馆酒店报告,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减少疫情输入扩散风险。要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现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防护。
六、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居民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程序并及时接种加强针,60岁以上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尽早接种疫苗。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