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发布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安全生產舉報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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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举报内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类: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未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举报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类: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未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的;存在“三合一”,或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使用功能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等。
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类: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者该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举报方式
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
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电话0595-22305121、洛江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595-22632007;
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向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
有关要求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有关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等相关材料、证据或其它调查线索,并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进行处理。查证属实的,应予以答复并奖励。同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信息。
奖励标准
对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一律给予300至1000元的奖励(重复举报且无新的举报事实或者证据的举报事项除外)。
来源:大美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