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美容纠纷、艾灸致烧伤时咋维权?(消費者經營者艾灸)
做美容护理后出现红疹,商家以正常反应为由不予解决;去艾灸理疗时造成了三级中度烧伤,经营者迟迟不予赔偿。这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3月15日,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公布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冰点脱毛致红疹,协调解决互体谅”“艾灸理疗致使烧伤,商家赔偿维安宁”案例入选。
据介绍,2020年9月,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美容院做美容护理时,店内美容师建议其做“冰点脱毛美唇”项目,并称该项目没有任何副作用,消费者同意后,该美容院引导其签署美容项目免责协议书并完成该美容项目。但消费者返家后脸部即出现了红疹,联系经营者想要解决脸部问题,商家却以属正常反应已告知消费者为由不予解决。
郑州市管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经营者确实存在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冰点脱毛美唇”项目可能会出现副作用,且消费者脸部红疹确属该项目引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之规定,该美容院应退还消费者合理的服务费用。案中,虽然美容院与消费者签订有“美容项目免责协议”,但该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之规定,该格式合同中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无效。经调解,商家最终退还了消费者全部费用,并支付了消费者后期医院治疗相关费用。
2020年8月,新密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投诉人称其在做艾灸理疗时造成了三级中度烧伤,希望消协帮助维权。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规定,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获得赔付3000元治疗费。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反映在对医疗美容上的消费日益增多。因此,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要及时保存好相关的消费凭证、合同、协议、承诺及照片实物等,以备维权所需。同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系着消费者协会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此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要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