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卫健局公示15起行政执法信息_涉酒店、美容和医疗机构等(中衛中區行政處罰)
行政执法
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
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行政执法
决定日期
执法事由
执法依据
执法结果
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济市中卫公罚[2024]15号
波西塔诺(济南)专业美容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06/28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一千元
公共场所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公罚[2024]13号
山东豪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06/06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五百元
公共场所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消罚〔2024〕9号
济南隆地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市中爱德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
2024-6-21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2000元
消毒产品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济市中卫医罚〔2024〕7号
李某某
行政处罚
2024-6-21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23.5元
医疗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医罚〔2024〕6号
山东康民康复医疗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6-21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人1万元
医疗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医罚〔2024〕9号
康卓口腔医院(济南)有限公司市中康卓诊所
行政处罚
2024-6-21
使用未取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警告,处一万元罚款
医疗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消罚〔2024〕2号
济南舜达浚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6.11
经营的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1000元罚款
消毒产品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消罚〔2024〕3号
山东小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市中杨子诊所
行政处罚
2024.6.17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2000元罚款
消毒产品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医罚【2024】5号
张某某
行政处罚
2024.6.4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第四项
分期缴纳罚款中
医疗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医罚【2024】3号
济南青华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6.4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第四项
分期缴纳罚款中
医疗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医罚【2024】4号
张某某
行政处罚
2024.6.4
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完全履行
医疗卫生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消罚【2024】4号
济南众济渝博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市中渝博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
2024.6.7
未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完全履行
消毒产品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消罚[2024]8号
山东济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
2024.06.19
一次性纸塑塑封包装上未标注“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等信息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百六十二条(二)裁量标准【轻微】(1)违法情形C和《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四张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济卫发〔2022〕27号)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4(处罚事项编码:3700000223038)的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
传染病防治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传罚[2024]2号
济南市中华强诊所
行政处罚
2024.06.19
未及时将未将医疗废物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案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三百二十一条(二)裁量标准【轻微】的规定
警告并处八百元罚款
传染病防治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济市中卫传罚[2024]1号
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原山首府社区卫生服务站
行政处罚
2024.06.19
未及时将未将医疗废物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案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三百二十一条(二)裁量标准【轻微】的规定
警告并处八百元罚款
传染病防治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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