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脸部过敏红肿_福州这家美容院涉嫌非法行医?(美容院行醫紅腫)
福州市民许女士最近想修复肤质,4月30日下午,一名被称作“郭医生”的工作人员在莎菲琳美容院给许女士的脸部皮肤做了名为“芸芙宝”的项目:通过针管对脸部进行保养。做完“芸芙宝”后,许女士感觉脸部过敏,出现红肿,她怀疑是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生活美容院对她进行了微整形所致。
经了解,店招为“莎菲琳国际美容养生会所”的真名为“红粉佳丽美容院”。有关部门表示,若“芸芙宝”项目属于微整形,则涉嫌非法行医。
花费598元打水光针脸部出现红肿
福州市民许女士称,自己最近感觉皮肤有些粗糙。前几天,她在家附近的鼓楼区天元花园小区内、一家店招名为“莎菲琳国际美容养生会所”的生活美容院做了护肤保养。
第一次消费体验感不错的许女士在4月30日下午再次来到店内要求护肤。她告诉店内工作人员,自己比较怕痛且肤质敏感。店员经过皮肤检测后,向许女士推荐了名为“芸芙宝”的项目,声称该项目目前体验价仅需598元,做完后,可以缓解皮肤干枯、增加肌肤的光洁度和细腻度,“它的针很细,你想打多深就打多深,而且你感觉不到疼痛,打完也不会出血”。
美容院给许女士做项目时使用的器材
许女士在当天下午做完项目后,感觉脸上被“修复”的地方红肿起来。她怀疑店家在没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对她进行了医疗美容,是导致她脸部红肿的主要原因。双方协商无果后,许女士联系了海都报,她提供给海都君的图片中显示,做美容项目的现场摆放着针管、棉签等设备。
许女士的左脸变红变肿
有关部门:
若生活美容院提供微整形项目
涉嫌非法行医
事发当天海都君当天来到事发美容院。店内负责人梁女士称,许女士刚做完项目,出现红肿是正常现象。给许女士做项目的“郭医生”称,她是与店方是合作关系,店方会在要做项目前提前和她预约。
针对许女士“‘芸芙宝’项目是有相应合规证件”的疑问,店方不予置否,仅给出营业执照;“郭医生”称,她个人的相关证件“目前放在公司”,暂时无法给出。
许女士当时被用的“芸芙宝”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蒋双灌律师认为,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符合非法行医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罪。
海都君发现,该美容院店招名为“莎菲琳”,而店内墙上张贴的营业执照名称却是“福州市鼓楼区红粉佳丽美容院”,其经营范围写明:美容(非医疗性)。
那么,“芸芙宝”
是否在该店的经营范围内?
海都君咨询福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游先生。
对方表示,
通过细针注入皮下的“芸芙宝”属于医疗美容项目,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经营。否则,涉事美容院可能涉嫌非法行医。就此,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许女士
市民表示:
该美容院的微整形是否“无证”?
对此,一些医疗美容行业消费者表示:国家三令五申整治美容医疗行业乱象。许女士仅仅因为一个简单的医美“小项目”就导致脸部过敏,如此涉嫌非法行医的做法,让广大爱美人士在消费医美服务时感到惴惴不安。
此前,国家为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监管,制定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针对医疗美容行业还存在的乱象问题,近日,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写明: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在依法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目的医疗机构内,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者在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海都君注意到,通知中还写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医疗美容科室要核定到二级诊疗科目,按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疑似微整形的“芸芙宝”,其营业行为是否有法可依?据悉,目前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编辑:小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