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外科四级项目”被罚69万元 近日又遭消费者投诉“毁容”(陽光醫院整形美容)
来源: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披露对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09月05日、09月06日、09月20日和10月12日,深圳市卫健委对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的舆情事件进行后续监管调查,发现该院存在涉嫌违规开展四级美容外科项目颧骨颧弓降低术和下颌角肥大矫正术的情形,认定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存在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分级准入管理制度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违规开展了医疗美容外科四级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卫健委表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罚款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17万元。
中国网财经就相关问题致电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对方表示将相关问题反馈给领导,后续给予答复。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天眼查显示,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为王晓泸。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阳光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来源:黑猫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于近期还遭到消费者投诉。网络投诉平台“黑猫投诉”显示,某消费者于2020年1月16日发布了对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的投诉信息“深圳阳光整形医院,肋骨鼻+脂肪填充做毁了我的脸”,涉诉金额45000元。
上述消费者表示,“本人于2019年2月12在深圳阳光医院陈某某医生做肋骨鼻整形,怀疑被做了换手手术,麻药前跟醒来第一眼都没见到陈某某医生本人,术后一星期发现整个鼻子做歪了,太阳穴脂肪填充打在了眉骨上,打歪了,被练手了,毁容了,千万别去深圳阳光医院,2020年1月14日维权中,遇到两个被做歪鼻子的。”
此外,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此前已产生多起行政处罚事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阳光整形美容医院于2019年7月5日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1566元;2019年7月3日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516元;2019年5月9日因违反相关条例被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2019年3月11日因违反相关条例被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给予处罚等。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作者:张润琪编辑:牛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