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4人_报名即将开始……(人員招聘警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金华市监察留置所警务辅助人员44人(勤务辅警44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并且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3.具有浙江省户口(以2024年7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学历可相应放宽。
6.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金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406办公室(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北路399号)。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 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二)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人员中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三)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金华市公安局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金华市公安局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实施规则》(详见附件2)开展,其中辅警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纵跳摸高,各单项成绩均需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政治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金华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实习期(含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各岗位年收入为8.5万-10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金华市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