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推销免费美容_4步“宰”你没商量!厦门这家美容院被查_法院判了(這傢美容院美容)
小伙伴们注意啦!
当你被引进店后开始“护肤”时,一场骗局已经开始了,而这样的骗局还真的骗到了不少人。
近日,海沧法院对厦门一家美容店的两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在陆续到案侦查中。
案情回顾
蔓皙蔻美容店于2020年5月24日开业,主营祛痘、祛斑等美容项目。然而2020年6月起,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阳所陆续接到多起蔓皙蔻美容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
某点评APP上,部分消费者的评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情况后,发现该美容店可能涉嫌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终于摸清了这家美容院“四步走”的忽悠套路:
01、忽悠入店
由导购员在店门外散发免费美容小卡片给路人,以美容店新开业有优惠促销活动,可以赠送护肤品、免费做皮肤检测等理由“忽悠”消费者入店。
02、带入包间,使顾客放松警惕
美容师将消费者带至小包间,先做一些洗脸等基本护肤,让消费者放松警惕。
03、谎称顾客皮肤有问题
建议“改善皮肤”,在消费者脸部涂上130遮瑕膏,用仪器进行摩擦,造成消费者面部变成黑色、紫色等,并谎称系消费者脸部的毒素,或者使用记号笔点、涂抹膏状物、仪器照光等方式,造成消费者面部出现黑点或疼痛等不适感,谎称是黑色素或螨虫、痘根。
04、骗顾客消费付钱
最终,诱骗消费者支付钱款。
但实际上,面部变黑、变紫是遮瑕膏与仪器的反应结果,并非是皮肤问题。
层层设计,软硬兼施,这家美容院的施骗方式真是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法院判决
被告人肖某作为该店前台,采取上述手段参与作案30笔,骗取李某等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72369元。
被告人徐某担任美容店经理期间,采取上述手段参与作案16笔,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97261元。
被告人肖某、徐某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不特定人员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考虑到被告肖某家中尚有一名未满四岁的幼女需要抚养,且已部分退赔,决定对被告人肖某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
被告人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消费者在进行美容消费时,一定要有基本的消费观念,不可偏听“免费”销售,贪图小便宜。进入美容店时,要充分了解流程、产品等重要信息,如需做美容测试的,应事先和商家明确好有出现何种问题时应如何处理,对于自己皮肤出现的问题,应理性客观判断,避免被别有用心的商家利用。
如发现上当受骗,应第一时间选择投诉、报警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编辑:施璐玮 值班主编:林燕贞
厦门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