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舆论旋涡中的新城集团:总部楼下不少人低声谈论_面露愁容_有人直接“否认”是新城员工(兒童齊魯新城)
公司媒介经理称,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儿子做局”的说法系谣言,王振华亲自关怀创办的七色光公益活动将继续做下去。
为何没及时披露?
是不是父子相争?
新城控股媒介经理蒋凯称,公司是3日才接到警方通知,此前并不知情,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
公司楼下的园林工人表示,3日早上7点左右,新城控股总部A座楼下聚集了数十名公司高层模样的人,似乎要集合开会。“这种情况不太常见,感觉员工确实是出来才知道,但公司领导至少昨天(3日)早上就知道了。”
对此,蒋凯及公司多位员工均予以否认。4日下午,总部楼下不时有三三两两佩戴新城工牌的员工在低声谈论,面露愁容。齐鲁·齐鲁壹点也上前咨询了多位员工,大部分员工都对此事避而不谈,有些则直接否认为新城员工。“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公司内部信息或公司关于此事的说法,这应该是高层才接触的事。”两名年轻员工说。
据公司发布的公告,7月3日晚,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选举王晓松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其间,网络上出现涉及王晓松的传闻,称“儿子做局”“这次案发或许是父子相争”等内容。对此,蒋凯告诉齐鲁·齐鲁壹点,这些说法均是谣言。
针对网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所有有关新城控股的不良言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评论,集团已监控到这一恶意舆情,正在积极处理。”蒋凯称不是公司所发,不知来源于哪里,同样属于谣言。
公司经营是否正常?
七色光公益还办吗?
据封面发布,王振华曾亲自关怀创办“七色光公益”,该公益致力于抚育、培养和教育贫困地区青少年,引起更多社会人士对贫困青少年群体的特别关怀。蒋凯告诉齐鲁·齐鲁壹点,七色光公益是新城控股公司层面的公益品牌,不会受原董事长个人影响,公司还会继续做下去。
针对新城控股(601155.SH)、港股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和新城悦(01755.HK)股价闪崩一事,媒介经理蒋凯对齐鲁·齐鲁壹点回应称:“客观来讲,这件事情对资本市场确实有一定影响。但是公司的基本面没有变,公司的经营活动是正常的,我们也相信最终公司的股价会反映公司价值。”
他表示,目前新城控股在全国有3万多名员工,总部3000多人,均处于正常上班状态。“该去看地的看地,该去哪个项目检查工作的就去检查工作,没有什么变动。公司已经以上市公司公告的形式对信息进行披露,接下来如果公司还有回应的话,也还会走上市公司公告的形式。”
4日下午,齐鲁·齐鲁壹点来到事发的上海大渡河路五星级酒店——上海新发展亚太JW万豪酒店,酒店市场销售部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酒店不对此事做任何回应,具体细节请咨询警方。
当天下午,齐鲁·齐鲁壹点联系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具体由长风新村派出所办理。长风新村派出所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接受采访。
(齐鲁·齐鲁壹点 张阿凤 发自上海)
律师说法
不排除罪名加重的可能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阶段,新城控股前任董事长王振华还仅是涉嫌猥亵儿童被刑事拘留。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猥亵儿童罪基本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加重情节的可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强奸罪基本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王振华所涉嫌的罪名是猥亵还是强奸,还存有不少疑虑。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张嵘林律师介绍,目前来看,不排除罪名加重的可能性,如强奸罪等,具体还要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尽管此前有发布称“女童阴道有撕裂伤”,并不能由此推断是强奸所致。
张嵘林律师还表示,如果此前发布中提到的“涉案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的情况属实,王振华或将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此外,通报中提到“在警方工作下,嫌疑人王某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这是否表明王振华有自首情节,张嵘林律师称,这也要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齐鲁·齐鲁壹点 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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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遭受性侵,七成是熟人所为
诉讼取证难,碍于人情常私下解决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案让“儿童性侵”的话题再受关注。近年来,猥亵儿童、强奸幼女等侵犯儿童性权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令人震惊,这不禁让我们思考,怎样才能防止更多的儿童受到伤害。
平均每天发生
七起儿童性侵案
公益组织“女童保护”曾对中国每年被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进行过统计,2018年,媒体公开发布的性侵儿童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2013年至2017年,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的案例共1779起,受害人数超过3174人。
被曝光的猥亵、性侵儿童案只是冰山一角!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审理结案的猥亵儿童案就有10782起,平均每天超过7起。
据“女童保护”统计,上述750名受害人中,女童遭遇性侵人数为718人,占比为95.74%;男童遭遇性侵人数为32人,占比为4.26%。14岁以下的比例为80%,年龄最小的为3岁。
根据“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梳理的儿童性侵司法案例,儿童性侵案件自1991年至2017年呈上升趋势,其中,2012年至2017年增长速度较快,尤其在2013年至2014年增长迅速,从666例上升至2395例,增长260%。2017年至2018年数量有所下降。
熟人猥亵儿童
取证很难
根据“女童保护”公益组织的统计,被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在七成左右,2014年,达到了87.87%。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
比如,2017年8月,在南京南站候车室内,18岁的男子段某某涉嫌猥亵自己的养妹,后经网友举报,被南京铁路警方批捕刑拘。但事情至此再无后续,女孩最后仍旧被送回养父母家。在很多熟人猥亵儿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只是被刑拘,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熟人猥亵儿童难以得到应有的处罚,不外乎几个原因:一是考虑到与熟人的人情关系,许多受害儿童的家属常常会选择私下解决;二是猥亵儿童案件即使付诸诉讼,取证也很难;三是保障缺失。如果有家庭成员性侵孩子,尤其是监护人,可以剥夺其监护权。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孩子的监管和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专家建议设立
性侵儿童罪
犯罪分子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在我国,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分为猥亵儿童罪与强奸罪,但这种划分并不能全面覆盖儿童可能遭受到的性侵害。“性侵儿童的内容、行为、特点与性侵成人不同,它完全扰乱了孩子性观念的正常形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童小军认为,应设立独立的性侵儿童罪,而不是把儿童和成人放在一起考量。
家庭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港湾。但从以往的案例中可以发现,一些家庭本身就存在问题、无法照顾孩子,甚至成为侵害孩子的源头。此时,就需要国家和社会的介入。据了解,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建立面向城乡困境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在村一级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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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齐鲁壹点 李晓东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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