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经营游泳馆_合同未到期便遭清退_损失谁来偿?(清退商場遊泳館)
经营者 刘先生:
我们家在国贸明珠广场经营了能有三年了,我们的合同期是五年,6月中旬,国贸的相关管理人员用口头的方式说,我们可能要撤店了,你们做好准备。
刘先生向提供了2020年5月份与商场签署的经营合同:甲方为吉林省国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标注双方租赁年限为5年,并约定了相应的租金和一些违约的内容。
刘先生认为,如今合同未到期就要求商户撤场,商场肯定是存在一定的违约责任。在经营合同中也标注了相应的说明:若甲方非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剩余未履行部分的租赁费用、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年度租赁费用5%的违约金。
经营者 刘先生:
因为商场是和万龙地产签订的合同,就这个商场是属于人家万龙的,国贸负责招商经营,我们都是国贸当时招商进来的,我们家的投资也比较大,就包括这些设备,我们是拿不走的。
经营者 刘先生:
我们想继续经营、想继续续租,但是现在国贸通过各种形式,包括给你停电、停空调,有一些商户已经撤了,我们二楼有几家商户还没有撤,是因为我们的顾客群体都在这。
在一楼正门处,看到一张通知,上面写道:由于万龙台北明珠商业用房产权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指派物业服务方长春市万龙物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给国贸明珠生活广场强行停水,导致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因此通知各位商户,国贸明珠生活广场于2023年7月26日起闭店。
在现场,还有很多工人正在做撤场准备。
经营者 刘先生:
并没有一个公章,只是写了国贸明珠生活广场,它把这个责任划给万龙了,说由于万龙物业7月25日给国贸这边停水,害怕啥呢,他们担心这个消防安全,那意思可能消防水泵啥的打不开呗,就是电梯停运,从7月26日开始闭店。它就是这么很简单的一个理由,就是把这个事都搪塞过去,就说闭店了。
刘先生说,他并不清楚消防设施是否停水,但他的门店目前用水正常。对于这份通知,刘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而商场撤场的真正原因,他也是猜不透。
现如今空调、电梯等设施停运,刘先生经营的门店不得不暂时歇业。而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儿童游泳中心的旺季和办卡的高峰期。
经营者 刘先生:
我希望他们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一方面是国贸这方它能给一定的相关的补偿、赔偿;一方面就是万龙地产最好能够出面。因为现在国贸已经经营成这种情况了,现在商场招商也不容易,如果万龙地产想继续经营这个商场,我们大家是想留在这里的。
合同未到期,商场却先搞起了清退,停了电梯、停了空调,商户搬不走也无法经营,这样对待来商场参与经营的商户真的合理吗?而有关物业停水导致消防重大安全隐患,真的是商场关门歇业的原因吗?来看接下来的调查。
和刘先生来到了商场四楼管理中心,这里的供电已经停止,尝试敲门,可办公室中并没有人回应。
刘先生又通过电话联系了商场的运营负责人樊经理。
也尝试向樊经理询问商场如今的经营情况,然而在表明身份后,樊经理却挂断了电话。
随后再拨打樊经理的电话,对方始终未接听。又登录了国贸明珠生活广场公众号,尝试查找商场的其他联系方式。首先找到了一个写有“旺铺招商”的联系电话。
经营者 刘先生:
这个是刘总,他以前是负责国贸明珠生活广场招商的,我们当时来的时候就是他负责招商的,他应该在这干了能有将近一年吧,后期听说是调回总部了。
刘先生认为,无论是当初负责招商的刘经理,还是现在负责经营的樊经理,对于商户的诉求都处在一种回避的状态。对于商场门口张贴的通知,也尝试进行求证,通过拨打万龙物业的客服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明了一些情况。
万龙台北明珠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经理:
这个事是不属实的。25日那天停水是因为我们二次供水泵房管道阀门漏水了,然后紧急抢修,短暂的停水,不是说给它彻底停水了。抢修完毕后,我们马上就供水了,第一时间给国贸明珠以书面短信形式告知了,然后注意发生跑冒滴漏。
按照物业负责人李经理的说法,商场通知中的内容完全是子虚乌有。也询问了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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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它不是咱们上属单位吗,是不是?
万龙台北明珠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经理:
不是,我们是独立的法人,我们现在跟那边一点业务往来都没有,我们已经和开发商没有啥关系了。
由于以上原因,李经理表示无法联络到国贸明珠生活广场的房屋产权单位。目前,商户刘先生虽然多方询问,却始终没有搞清楚商场撤场的真正原因,他也希望有人能向自己说明,并针对自己撤场产生的损失给予赔偿。
经营者 刘先生:
我们也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现在我们实际的困难是我们的设备、我们的装修、我们钱都投到这里了,现在国贸也不站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所以我衷心希望国贸集团作为一个大企业,它能够有这个担当,然后能站出来说句话。
对于刘先生遇到的问题,也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莹:
现在商场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违约应当赔偿守约一方,也就是刘先生一方的损失,如果合同当中有约定一方单独违约,补偿多少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的金额过低,那我们也可以参照实际损失来要求商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