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祛痘背上40多万 美容院“帮”顾客办信用卡“以贷养贷”(養生女士退款)
脸部祛痘 不调理会发展成癌症?
2021年11月,刚大学毕业的周女士在胶州宝龙城市广场逛街时,收到香玉阁发放的优惠券,价值598的脸部清洁护理套餐只需100元。想改善自己脸部皮肤的周女士随后到香玉阁体验,经过美容护理,周女士发现脸部皮肤并没有明显的改善,祛痘并不明显。对此养生馆美容师表示祛痘不仅需要脸部清洁,还需要体内排毒和调节身体内分泌。抱着试试看的念头,周女士又购买了排毒养颜套餐。
在经过多次美容护理却没有效果后,周女士有了撤出的念头。“当时店员表示我肝胆不好,如果这时候不调理,后面会发展成结石,甚至是癌症。”周女士告诉,听到店员的介绍,她也是慌了神,不仅没有撤出,反而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购买了名目更多、时间更长的美容套餐。更多的美容项目意味着更多的花费,周女士在一次次购买套餐的同时,钱包开始慢慢干瘪。
养生馆“帮”顾客办理网贷、信用卡“以贷养贷”
2022年5月,周女士发现花费了近10万元后,脸部皮肤还是没有什么改善,无力支撑的她提出不再续费。“当我提出没钱了不想续费时,养身馆的员工、美容师、院长就开始不停地给我做工作。”周女士介绍道,在养生馆美容时,店方经常一劝就是一两个小时,给人一种不交钱就不让人离开的感觉。在给周女士做工作的同时,养身馆主动提出可以“帮忙”办理网络贷款。经不住再三的诱惑,周女士先后开通了美团生活费、花呗、借呗、微粒贷等网络贷款,继续在店内消费。
当周女士发现网络贷款已经无法偿还时,养生馆又表示可以介绍熟悉的卡员办理信用卡。最后在养生馆里,周女士分别办理了8家银行的9张信用卡,开始了以贷养贷的日子。“有时我自己还款,更多的是通过养生馆来代还。”周女士介绍道,在两年的时间里,她在网络平台和各家银行卡贷款40多万元,充值到了香玉阁。
两年借贷充值40余万元 全部逾期
借的钱终归是要还的。2023年8月,周女士在香玉阁充值50余万元,其中40余万是贷款。发现被套路的她越想越不对,认为自己被强制消费、套路消费,向养生馆提出退款,但遭到拒绝。2023年11月,由于贷款逾期,周女士陆续收到网络平台和银行的催收通知,周女士只能一边筹款,一边催促养生馆退款。“我在养生馆还有7万多块钱的预付费,希望他们退款,但一直被拒绝。”周女士介绍道,提出退款需求后,她才知道她交费期间养生馆发生了3次变更,从最开始的香玉阁美容美体养生店改为香钰鑫美容美体养生店,到现在的尚雅玫尔美容美体养生馆,虽然名字一直在变,但店址、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没有变化。
养生馆:可以继续给顾客服务 但不能退款
4月2日,和周女士来到位于胶州市宝龙城市广场一楼的尚雅玫尔美容美体养生馆。“我们养生馆是2023年11月成立的。”尚雅玫尔美容美体养生馆工作人员介绍道,他们只能给周女士提供剩余的美容服务,并不能退款。对此,周女士表示从最初的香玉阁到香钰鑫,再到尚雅玫尔变更,她一直没有接到店里的通知,地址不变,店名却每年变更一次,后两次变更法人都是同一人,养生馆应该将她未使用的款项退回,并就诱导贷款消费的情况给与经济补偿。目前,周女士就养生馆诱导贷款消费和不退款的情况向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当中,本报也将进持续关注。
律师看法:
针对此事件,半岛咨询了山东康元律师事务所秦宇彤律师。秦律师表示,首先看新店和旧店有没有关系,有关系的的话可以向市监局消协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现在新的公司跟原公司没有关系,消费者不能要求新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应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原来的公司承担退款的责任。美容院通常向消费者开具为其办理的美容卡属于预付款性质,是可以退款的。原来的胶州市香玉阁美容美体养生店属于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的债务,应当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承担。另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商家存在诈骗、传销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