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维护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 3起典型违法案件被曝光(醫療美容擅自稅款)
2022年9月,嘉鱼县骆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擅自为顾客注射玻尿酸、胶原蛋白和嗨体熊猫针。2022年10月,嘉鱼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4700元,罚款2万元。
2022年9月,嘉鱼县张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擅自为顾客进行“微创双眼皮埋线术”。2022年11月,嘉鱼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罚款2万元。
2022年9月至11月,咸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咸宁市某医疗美容门诊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其在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经营期内,存在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情况。2022年11月,咸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缴纳企业所得税78321.75元、印花税2715.30元,合计81037.05元;同时对其少缴的上述税款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对其少缴税款81037.05元的偷税行为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0518.53元。
为规范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维护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规范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的提醒告知书,要求全市相关市场主体在医疗美容商业营销活动中,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篡改审批内容,不得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发布含有违背公序良俗、虚假或误导表述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我市将持续加大医疗美容行业执法检查力度,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被反复投诉举报的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并留存好证据,共同维护全市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