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的通告(醫療美容查處機構)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着力解决生活美容机构等行业非法开展医学美容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医疗美容行业的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没有取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场所包括: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酒店、宾馆、中医养生会所、月子中心、减肥机构等。
二、时间安排
(一)2023年5月8日至5月20日,各机构自查整改,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
(二)2023年5月20日开始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
三、工作任务
(一)严肃整治违法开展医疗美容。医疗美容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证照的医疗机构实施。我们将严肃查处非医疗机构违法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活动,查处无资质开展医学美容的机构和个人。
(二)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一是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四是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五是查处生活美容机构违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六是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监管,以“微整形〞为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活动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法发布“微整形〞医疗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广告行为,加强广告发布监管。
(四)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造成伤害或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诉举报可采取电话、信函和当面举报等方式
鉴于“非法医美”行为的隐蔽性和即时性,建议投诉举报人留下时间、地点、行为人及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线索等关键信息,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禁止恶意投诉举报索赔等行为,对于恶意举报索赔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健局综合监督科投诉举报电话:0913--5196165
卫计综合执法大队投诉举报电话:0913--5199203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韩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6日
来源:健康韩城
陕西网韩城站(编辑 王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