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原价后促销欺诈消费者_合肥壹加壹整形美容医院被罚(交易價格促銷活動交易)
经查,合肥壹加壹整形美容医院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对“脱唇毛(单次)”“小气泡洁肤”“水光嫩肤”“祛黑头”四个项目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中明确规定:“《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而该医院上述四个项目交易详情如下:
1、“脱唇毛(单次)”的实际项目名称为“冰点脱毛上唇单次”,其在网页宣称原价为99元;其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即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价格不等,分别为7.9元、9元、9.9元,其中最低交易价格为7.9元,无99元的交易记录。
2、“小气泡洁肤”的实际项目名称为“补水导入”,其在网页宣称原价为380元;其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即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价格不等,分别为9元、11元、80元,其中最低交易价格为9元,无380元的交易记录。
3、“水光嫩肤”的实际项目名称为“水氧导入”,其在网页宣称原价为380元;其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即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价格不等,分别为6元、8.8元、9.9元、11元、12元、18.9元、19元、29元、36元、38元、49元、99元,其中最低交易价格为6元,无380元的交易记录。
4、“祛黑头”的实际项目名称为“清洁黑头”,其在网页宣称原价为380元;其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即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价格不等,分别为8.8元、9元、9.9元、11元、38元、66元,其中最低交易价格为8.8元,无380元的交易记录。
上述四个项目在促销活动期间均有以网页宣称的促销价格成交的交易记录。
因本案违法所得无法确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故本案没有违法所得。
据悉,合肥壹加壹整形美容医院在网页虚构“脱唇毛(单次)”“小气泡洁肤”“水光嫩肤”“祛黑头”四个项目的原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相关规定,构成了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医院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
实习生 李亚茹 安徽商报融媒体 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