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容永祺:湾区保险新突破_三大方向可期(保險業監管從業員)
粤港澳大湾区有近7000万人口,对保险产品需求殷切。自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香港寿险服务中心”相关提案后,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容永祺亦带来“ 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互联互通 在大湾区建立香港寿险服务中心”的提案。2020年的全国两会,容永祺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在《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推出后,相信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保险发展最快的地方。”
与此同时,容永祺亦带来《 关于“监管保险业须在管控和发展作出平衡”的提案》,对内地保险业“适度监督保险销售行为”、“提升保险从业员的专业服务素质”以及“提升行业标准监管及帮助行业专业发展”等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容永祺
对话容永祺:
大湾区保险将迎来新突破
南都:容永祺委员,你对粤港澳大湾区的保险业发展有哪些建议?如何看待《关于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大湾区保险的重要意义?如何落实有关意见?
容永祺:有两方面值得关注。我曾经在2018年两会期间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香港寿险服务中心”的提案,建议容许香港寿险公司以试行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服务中心,为已购买香港保险产品的内地居民提供贴心的服务。而《意见》其中就有一条,研究在CEPA协议框架下支持港澳保险业在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这一条是很大的突破。我相信,这对于粤港澳的保险业有很大的帮助,也将进一步推动保险业互联互通的进程。
另外一条是,支持在大湾区内地设置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这是配合进一步的金融开放政策提出的措施。外资寿险公司可以独资经营,也是新的突破。外资寿险公司进入大湾区发展后,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保险的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有近7000万人口,对保险产品需求殷切。据香港特区政府资料,粤港澳的保险保费收入据统计有约1160亿美元 ,相当于全国总额的四分之一,可见区内保险市场潜力庞大。在《意见》推出后,我相信粤港澳大湾区将成为保险发展最快的地方。
我建议,在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方向下,先落实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香港寿险服务中心,长远有序推进保险产品依法合规进行跨境交易,落实“保险通”,加快湾区保险业发展。
南都:那么,你对保险业的互联互通有哪些建议?
容永祺:粤港澳大湾区保险的互联互通,有三大方向。
首先,我们能否在大湾区内研究新的产品,可供粤港澳三地居民购买?也就是说,大湾区的保险机构共同研究新产品, 诸如重疾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种类。这需要粤港澳的监管机构的认可,方可在大湾区内销售。
第二个思考是,我们能否实现互联网途径的互联互通?内地居民可以通过网络投保港澳的产品,而港澳居民也可以网上投保内地产品。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保险业的网络互联互通。这需要借助金融科技手段,同时也要解决监管和法律上一些问题,需要粤港澳监管机构合作研究。我建议,网络互联互通的产品主体是一些简单的保险产品。假设涉及复杂的产品,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涉及、服务水平以及投保人的财务背景等信息,较为复杂。
最后, 产品互认也是互联互通的一个新方向。当然,要实现产品的互认,意味着粤港澳对产品的互相承认,需要三地保险监管机构的认可。
整体来看,我认为,共同发展新产品、互联网买卖以及产品互认,都是大湾区保险业互联互通的新方向。
南都:个人信息保护最近几年关注很高的话题。那么,如何加强对金融业的个人信息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
容永祺:保护个人隐私问题非常重要。从香港的经验而言,任何客户向我们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我们都不能对外披露个人的隐私。我相信粤港澳大湾区的保险服务也会高度重视个人隐私。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要向客户发送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我们也要再三确认收信方是客户本人,才能给对方发送资料。因此,保险机构一定要设置一个保护机制,加大对个人客户信息和隐私的保护力度。
提案:
监管保险业须在管控和发展作出平衡
“近年,中央推动保险监管深化改革,不断透过完善监管保险业的法规,推进和强化防控风险工作;而防范金融风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金融乱象逐渐有效遏制。”容永祺在今年《关于“监管保险业须在管控和发展作出平衡”的提案 》中表示,在加强防控金融风险、管控保险业的同时,宜继续给予保险业适当的业务发展和创新的空间,平衡管控与发展。在当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鼓励和扶持保险业继续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容永祺提出了“适度监督保险销售行为”、“提升保险从业员的专业服务素质”以及“提升行业标准监管及帮助行业专业发展”等三大建议。
放松或采取便利方式,适度监督保险销售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原保监会于2017年10月发出《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例如银行)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或者其他管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者向60岁及以上年龄投保人销售一年期以上寿险产品需进行“双录”,以监督销售行为。据报导,监管机构考虑及尝试进一步把“双录”的规定推展至更广阔层面,例如扩展到所有保险从业人员、更多的人身保险产品、以及扩展到所有个人消费者。
容永祺认为,实施“双录”的出发点是为了防范销售误导、将来调查有证可循,对于高风险产品(例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及人群(例如60岁以上)是有必要的。然而,“双录”对保险销售人员、特别是不在固定地点办公的营销人员的日常工作,却带来不少挑战。首先,增加了销售人员每宗业务的额外处理时间,其次,由于”双录”往往需要在方便客户的地点进行,如果周围环境噪杂,可能影响视听资讯的质素。此外,「双录」的繁琐程序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整体体验,客户可能因而最终拒绝“双录”,令交易功亏一篑。
容永祺建议,在考虑到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与便利销售人员工作、促进保险业发展之间作出适当平衡,适当放宽规定或采用更为便利的方式,尤其是对为配合客户而无法在固定办公场所完成销售的营销人员。例如,可以参考香港的保险公司对保险投连寿险产品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没有参与该宗交易的职员致电客户,再次确认客户在投保前已了解有关投连寿险保单详情及知悉客户的权责。内地的保险公司已经有新单回访的安排,所以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回访内容。至于向老龄人口销售寿险产品的、“双录”要求规定,建议维持不变。
三大方面着手,提升保险从业员的专业服务素质
2015年6月起,辽宁、天津、北京、河北、山东等地明确停止了对保险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取消入行门槛考试后,保险从业员质素直接由保险公司负责。据悉,有部分企业降低条件录用素质不高的人员入行,影响了保险从业员的整体素质。保险业属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的其中一项特征是从业员有能力提供高效率的专业服务。
容永祺提出了三大建议。其一,保险行业组织宜提升从业员的入行标准,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从业员,需具备大专本科或以上的学历。其二、监管当局应继续督促保险公司加强保险从业员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其三、严惩违规从业员,加强力度控制部分害群之马的不当行为。
善用保险行业组织,提升行业标准监管及帮助行业专业发展
在推动保险监管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监管保险业法规的同时,容永祺建议,内地监管机构可以考虑继续透过保险行业组织提升保险行业标准,以提高专业水平。
容永祺表示,保险行业组织在保险监管工作方面可以起到辅助的功能,包括: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对保险业务操作提供行业标准及指引、对保险中介人提供培训、监管,以及举办保险公众教育等。同时保险行业组织应该坚持集思广益、允许行业充分回馈及讨论,以期形成高水平且切实可行的规则及指引。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性自律组织,曾于2019年6月发布四项保险业协会标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近年持续发布综合类行业发展报告《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发展报告(2019)》,助力行业发展和监管决策。
整体而言,容永祺建议,善用保险行业组织协助提升行业标准,完善监管保险业机制。
采写:南都梁小婵 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