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 司法救助解民忧 缙云将党史学习教育“融”进司法服务(司法檢察院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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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小俊是浙江省最小的司法救助对象,他出生7天就被父母抛弃,患有颅内积液。在检察机关和社会公益组织的帮助下,小俊6个月时在上海市儿童医院做了开颅手术,并减免了10多万元的手术费用。“是检察官们救了孩子的命!”小俊的奶奶谢某春感激地说。司法为民,彰显温度。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缙云县检察院将学习教育“融”进为民服务中……
小俊是浙江省最小的司法救助对象,他出生7天就被父母抛弃,患有颅内积液。在检察机关和社会公益组织的帮助下,小俊6个月时在上海市儿童医院做了开颅手术,并减免了10多万元的手术费用。“是检察官们救了孩子的命!
”小俊的奶奶谢某春感激地说。
司法为民,彰显温度。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缙云县检察院将学习教育“融”进为民服务中,立足实际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谢谢你们为我洗去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前段时间,打伤胡某的陈强(化名)在得知自己的行为被检察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后,激动地留下了眼泪。
原来,陈强因与一名酒后人员发生口角斗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缙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发现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不当,于是对该案进行了简易公开听证。经过提问论证,听证员一致认为是酒后人员先动手,陈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最终,经缙云县检察院检委会讨论,认定陈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为正当防卫者撑腰,弘扬了社会正气,彰显了司法鲜明的价值取向。”听证会上的一名人民监督员说。
除了履行检察职能,缙云县检察院还将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到为企服务上,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在一起企业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承办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核实,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对该企业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法律是严格的,但司法却是有温度的。我们希望通过不起诉决定挽救一家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体现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的同时,实现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德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