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地最新通告(疫情防控核酸)
自3月10日起,霸州市先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输入和外溢,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室内密闭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运营。
二、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环境消杀工作。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三、严格来霸人员信息申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村街(社区)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
四、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霸、非必要不返霸,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暂缓返霸。返霸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且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对行程卡带星号、中高风险地区返霸人员一律劝返。返霸后要向社区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48小时内在本地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取消全市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向村街(社区)报备。
六、配合隔离管控。我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
七、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不扎堆、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八、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主动配合单位、村街、小区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自我防护,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
九、密切关注官方疫情信息,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十、如接到疾控中心或社区流调电话,主动配合,真实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详细告知行踪轨迹。
十一、严格追究责任。对不配合管理,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霸州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霸州增加这些封控区、管控区、重点防范区
霸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加封控区、管控区、重点防范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疫情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我市增加的封控区、管控区、重点防范区划定情况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增加胜芳镇新城华府小区22号楼2单元、胜芳镇颐和雅居小区3号楼1单元、霸州市鼎盛国际小区2号楼1单元为封控区。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封控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管控区
增加胜芳镇新城华府小区22号楼、胜芳镇颐和雅居小区3号楼、霸州市鼎盛国际小区2号楼为管控区。管控区内人员不出管控区域,出入口全部封闭,基本生活物资由物资保障组按需求统一配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禁聚集,进行核酸检测时,请自觉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流,非必要不出门。
三、重点防范区
增加胜芳镇新城华府小区、胜芳镇颐和雅居小区、霸州市鼎盛国际小区为重点防范区。重点防范区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出门,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期间,禁止离开本区域。
以上区域将随着防控工作进展,随时进行调整,请关注官方媒体公告。
请广大居民在封控、管控、防范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排查等相关措施,服从社区、村街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拒不配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我市已建立完善的医疗救治和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急危重症的救治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如有需求,请及时联系社区、村街工作人员。
请广大居民安心在家休息,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告知。封控、管控、防范期间,如有咽干、发热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为疫情防控所做的贡献!
联系电话:
胜芳镇人民政府:0316—7617542
联系人:刘振来(13363161288)
霸州镇人民政府:0316—7212494
联系人:钱挽鹏(13031800879)
霸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永清:3月15日至19日,全县居民实行5天居家封控
(霸州发布、永清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