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女子养生店拔罐_造成二度烧伤(小楊燒傷店傢)
拔罐被烫消费者很糟心
1月23日,家住永宁县的小杨陪朋友来到贺兰县,闲暇之际,小杨看到路旁有家店铺,于是便到店内选择了拔罐项目。
然而,做该项目期间,正趴着的小杨突然闻到了头发烧焦的味道,且身上有灼烧感,等到她起身一看,发现自己背部和肩部都有了被烫的痕迹。
小杨开始并没有太当回事儿,只是到附近的药店购买了烫伤药涂抹在伤口处。然而,第二天早上她发现伤口处情况非但没有好转,还愈发红肿并有了脓包,于是她便先后到贺兰县人民医院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了检查。
在小杨就诊的病例中看到,伤势被诊断为胸肩部、背部二度烧伤。
小杨告诉,她和店家进行了多次沟通,店家先安抚了她,并表示后面有问题可以联系店家,但在后来的沟通过程中,店家又表示小杨是在治疗时加重了伤情,也有责任。
小杨称,这半年的时间她一直在治疗被烧伤的皮肤,伤口虽然有所好转,但疤痕依旧明显且难以修复,肩前的疤痕对她的身心和生活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赔偿金额有分歧双方未达成协商
小杨称,目前治疗费已经花了5000多元,可店家只为她提供了1500元费用和部分药膏。小杨希望店家一次性赔偿5万元,之后由她自己进行治疗。
8月4日,同小杨一起来到了这家店铺。从这家店铺了解到,当时给小杨拔罐的是店内的老板娘,老板娘除了有健康证,并没有其它从业证书。对于小杨被烧伤一事,店家表示小杨自己治疗加重了伤情,也有责任,并表示自己有相关证据,但当提出是否可以看一下证据时,却被回绝了。
小杨说,她在贺兰县人民医院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治疗时,医生均表示要通过烤红光进行治疗,并不是这种治疗加重了伤情,所以认为是商家在故意找借口减轻责任。
当天,商家表示只愿意赔偿1万元,双方并未达成协商。
相关部门:已核查店铺相关证照
小杨告诉,发生此事后她向12345进行了投诉。对此,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投诉后他们也去店内查看了营业执照,这家店铺从事的项目并没有违规。
除此之外,小杨还将这家店铺没有卫生许可证就在从事拔罐以及疑似美容项目的行为向卫生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根据有关规定,经营美容店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能开业。这家商户虽然营业执照上写的是养生馆,但却在门头和广告牌上写着美容项目。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养生店是不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美容店才需要办理。
对于看到这家店铺门头及广告牌赫然写着美容等内容,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他们核查,这家店之前并没有开展美容项目,是计划开展的状态。对此,他们后来也要求这家店铺办理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律师:已构成侵权行为店家应担责
针对此事,宁夏伊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表示,根据侵权四要素的内容,他认为此事已经构成侵权,店家应当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商家认为小杨治疗过程加重了伤势,对此,根据掌握的现有信息,吴迪律师认为,还是要以医院最终的诊断为依据。
小杨称,现在产生的治疗费用是5000多元,经她咨询,后续修复治疗还需要花几万元。吴迪律师表示,侵权行为是要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起诉的,没有发生的金额没法起诉。
截止到发稿前,双方依旧未达成协商,小杨计划先进行治疗,治疗完成后再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徐芙蓉杨晨宇
来源: 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