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丰台区4S店购车将享补贴 每辆最高三千元(萬元補貼減免)
近日,丰台区印发了《丰台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暂行)》。内容涉及10亿元专项资金和十个方面支持,包括设立5亿元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基金、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加大金融支持、消费支持、援企稳岗支持等。
注意到,丰台区拿出一千万元补贴,促进汽车消费。《措施》提出,对2020年6月底前在丰台区4S店购买乘用车的消费者给予限量购车补贴,共计1000万元,兑完即止。购买价值10万元以下的乘用车,补贴1000元/辆;购买价值10万元(含)-20万元的乘用车,补贴2000元/辆;购买价值20万元(含)以上的乘用车,补贴3000元/辆。
促消费方面还包括,鼓励大型商业设施为入驻商户减免租金。经商务部门认定区域综合贡献突出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为入驻中小微租户减免租金的,按2020年4月减免金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租金减免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属直管和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减半收取2020年3月和4月房租。
对在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经认定的民办幼儿园以及电影院、实体书店、体育场所,承租区内国有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时间开学、营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20年2、3、4月房租。
此外,对实体书店、电影院加大扶持力度,2020年获得市级政策支持的实体书店,按照不高于市级补贴资金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对符合区域规划布局要求,新建且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书城,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对按照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停止营业的电影院,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
加大对便民网点支持,设立2000万元的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补助专项资金,对2020年新建提升便民网点且获得市级政策支持的项目,按照不高于市级支持资金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文旅产业方面,对疫情期间主动承担区级隔离任务的住宿业企业、持续营业保持社会稳定的星级饭店住宿业企业、吸纳从业人员较多的景区类企业、为区域特色文化活动做过较大贡献的演出类企业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
在创新型产业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中关村丰台园范围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研发费用补助。
鼓励各类载体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商务楼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文化产业园等各类载体,为符合丰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按2020年4月减免金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新京报 姜慧梓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