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局公布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執業醫療美容醫療機構)
雪颜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案
2017年10日19日,群众举报位于高邑县城的雪颜美容院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美容院有纹眉工具以及药物、雾化仪等医疗器械,墙上张贴医疗美容广告。执法人员对该美容院负责人石某某进行调查询问,证实该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在美容院门口张贴取缔公告。没收药品、器械,并罚款叁仟元整。
伊美皮肤抗衰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2017年9月7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晋州市的伊美皮肤抗衰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割双眼皮活动。现场发现注射器一支,手术刀一把,利多卡因一盒,及付费记录等相关资料。经对负责人刘某某询问调查,证实其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并罚款叁仟元整。
唯一私人形象定制空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2017年9月1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无极县的唯一私人形象定制空间未取得《医疗结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美容、整形、瘦脸、无痕精雕、去眼袋、鼻综合整形等活动。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米菲儿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2017年9月3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接到12320群众举报,称正定县金河写字楼某室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美容店负责人王某开设的米菲儿医疗美容店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3D隆鼻、丰下巴等医疗美容项目。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整,罚款2000元整。
萨茉美作美甲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2017年3月22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接群众投诉,称在槐安路富强大街西北角怀特珠宝城后身高层小区2号楼703号萨茉美作美甲店注射瘦脸针,事后面部出现不适症状,与该店发生纠纷。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美甲、美容服务。现场未发现医疗美容用品、用具及药品。按照投诉人出示的微信聊天记录,经对该店负责人卜某某4次询问调查,证实该店曾提供场所分别让两名游医先后为投诉人打瘦脸针,收取手术费。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给予该单位没收非法所得5700元整,并处罚款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