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无效起纠纷 变美路上需谨慎(原告祛斑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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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案件详情】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化妆品店的经营者蔡某于2019年7月9日签订《美肤绝斑祛斑签约表》,协议约定价款8280元,保证终身不反弹,祛斑不掉或反弹由厂家全额退款,顾客必须坚持使用产品一年以上。协议签订后,原告预付给被告3000元,之后在祛斑过程中又陆续支付了5280元。然而,一年过后,原告脸上的斑点丝毫没有……
【案件详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化妆品店的经营者蔡某于2019年7月9日签订《美肤绝斑祛斑签约表》,协议约定价款8280元,保证终身不反弹,祛斑不掉或反弹由厂家全额退款,顾客必须坚持使用产品一年以上。
协议签订后,原告预付给被告3000元,之后在祛斑过程中又陆续支付了5280元。然而,一年过后,原告脸上的斑点丝毫没有消退,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经多次协商后,被告同意按照已收取价款双倍赔偿原告16560元,并约定于2021年12月1日支付,如若不付,则三倍赔偿原告及原告因诉讼支出的费用。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履行付款责任,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三倍赔偿其损失24840元及代书费300元。收到原告起诉状后,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自愿赔偿原告所有损失共计2.5万元,并从3月起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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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因美容祛斑引发的纠纷虽以调解结案,但值得每个爱美的女生警醒。当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美容消费逐渐流行,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美容机构采用虚假宣传、打擦边球等方式引诱消费者盲目消费。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朋友,要提高风险意识,在接受美容服务时,一定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口碑良好的美容机构,特别是在进行医疗美容时,更要到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院,不要一听到能使自己颜值“逆袭”的做法就盲目跟风,同时也要注意留存合同、发票以及美容机构的宣传手册、承诺效果等,以免纠纷产生后无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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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息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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