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工资?虞美人国际美容:员工未通过考试(女士虞美人工資)

信网3月4日讯( 谷正原)试用期期间离职,虞美人国际集团却称“学习期”没付出劳动,这让粱女士不能接受,她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理应拿到劳动报酬。信网(0532-80889431)采访了虞美人国际集团高级业务人员,郭女士认为:“我们集团规定是只要背过一些基础的美容护理知识就可以入职,但这名员工在学习期间始终没有背过这些资料,通过不了考试,学习期间并没有付出实际劳动。”
虞美人国际集团是青岛华曼美容养生会所的服务商,该会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汕头路鲁商首府小区内。2021年12月17日,梁女士应聘至该公司,担任郭女士私人助理一职,当时双方约定月薪为3500元,待通过考核后转正。
据梁女士介绍,2022年1月19日,因家中老人需要照顾,她在没有提前通知郭女士的情况下离职,当天她要求郭女士清算工资,但对方以她还未转正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因此而产生矛盾。“我家里有急事,虽然我也有错,但有错和不发工资是两回事。”梁女士对郭女士的做法产生了质疑,认为自己提供了劳动,理应获得劳动报酬。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虞美人国际集团高级业务人员郭女士,据其介绍,梁女士确实在公司待过一段时间,但绝没有一个月。“这个孩子怎么能撒谎呢,哪有一个月,顶多待了十几天,我们公司有规定,我告诉她了什么时候通过考试什么时候转正,这个入职考试很简单,背过瓷娃娃美容项目的相关知识就行,她一直就不背,这个小孩贪玩,只有我督促的时候才看上两眼。”
(来源:受访者)
对于工资的情况,郭女士表示,未转正并不是没有工资,梁女士到公司后,只是在看资料学习,没有真正的付出劳动。
梁女士不认同郭女士的说法,她告诉信网:“工作时间有记录,共计18.5天。”
像梁女士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呢?信网咨询了青岛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法律上没有‘学习期’这个概念,培训期不给劳动者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这种情况可以找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工作人员会依法受理。”
[来源:信网编辑:光影]
据梁女士介绍,2022年1月19日,因家中老人需要照顾,她在没有提前通知郭女士的情况下离职,当天她要求郭女士清算工资,但对方以她还未转正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因此而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