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合伙协议(小微合伙企业通用_含退出机制)(合夥人美容院合夥)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住址:
一、 合作期限合伙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责任,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合伙人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1、 出资额: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股权的 ,为控股方。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股权的 ,为参股方。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股权的 ,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净利润比例甲方为 ,乙方 ,丙方 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按出资比例进行决策;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责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财务统筹安排,计划支出。
2、乙方为合伙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按出资比例进行决策;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初一次)。
3、丙方为合伙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按出资比例进行决策;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债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五、债务承担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负债。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一个月没有出资弥补亏损额的合伙人股权按比例稀释,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转让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
①在合作期间合伙人在两年之内不得退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的,按原始股入股股份的70%退股,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⑥如合伙人没有违反合作协议,任何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100万元);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当行为或参与和同企业竞争业务,有损害本企业利益行为的。
3、出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院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1、合伙人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 元/月,乙方为 元/月,丙方为 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合伙人提成及其它福利按企业后期规定的提成激励制度执行。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账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账,账目必须做到日账日清,以备查阅;合伙人一日对账目一小查,一周一盘账、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的发展,上限可调整)动用,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合伙人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的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合伙人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账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合伙人承担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合伙人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完成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账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密码,现金流水账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及库存的管理。
6、员工工资等账务必须经所有合伙人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账。
八、禁止行为1、禁止合伙人在合同期限内私自开设与本店有竞争业务的门店。如有发现,按退股处理。
2、企业应设立账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1、终止:
①合伙期满;
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100万元)或不能完成;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 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三方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项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一、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共同协商,家属不得参与,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和本协议规定予以解决。
十二、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
十三、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三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温馨提醒:本协议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不能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经营有限公司需要签订《股东协议》及受《公司章程》约束。
我们精心撰写了有利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公司章程》,目的在于让控股股东充分拥有公司的控制权,规避经营中有可能出现股东纠纷、股权分期成熟、股东死亡或离婚、个别股东中途退股、公司没有预留员工股权池、个别股东不参加股东会、会议通知方式等等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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