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未“亮证经营”被查_卫生许可证怎么才算“亮”?(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示)
都不忍直视
一旦要用到身份证时
都会把有照片的那一面朝下
生怕别人看到
但是有些“身份证”可不能这样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作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情况的“身份证”
就不能捂
反而要大大方方亮出来
提醒“亮证”却仍不改
卫生监督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一家美容店没有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员对美容店进行了提醒,要“亮证经营”,负责人表示会马上在店内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卫生监督员对美容店进行复查时,发现美容店仍未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美容店负责人表示,最近比较忙,证放在家里,忘记带来店里公示了。
美容店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七条第八项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怎么“亮证”呢?
各位公共场所经营者要注意了,办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还有一个小步骤别忘了——把证放在醒目位置公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什么叫醒目位置?一句话总结,进门就能看到。
注意:
① 卫生许可证前不能有遮挡物,例如花瓶、绿植、其他物品遮挡。
② 卫生许可证不能在抽屉、车后备箱或包内“睡大觉”等。
③ 卫生许可证不能悬挂在背向店门方向等不易发现位置。
除了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还需要公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检测结果。
既然已依法依规“办证”
就大大方方按规“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