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退休引热议_在福建_三盛实业员工直接“原地退休”(閩侯實業退休)

得知此事的我去一些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看是否这个延迟退休方案已经出来了,结果发现至少目前在官网上没有显示相关信息。
此事的爆发其实是缘自一张疑似中信证券发布的研报内容节选的网传截图。这份报告中指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或于2023年公布,在2055年左右实现男女都在65岁退休。
关于这个截图是否真实,从网上现有的信息来看暂时还无法确认。不过转一圈看下来,我国现行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的政策还没有变化。大家可以先安心。

正当网友因为延迟退休这件事吵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福建三盛实业的员工可没这个“烦恼”。因为在2022年12月23日这天,他们直接“原地退休”了。
1、不翼而飞的三盛实业2022年12月23日,律师团队受三盛实业委托准备进入三盛实业的厂区开展相关工作。等到了地方之后,他们惊讶地发现,公司门前“三盛实业”四个大字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却是一家闻所未闻的“尚威新材”。
当律师团队要求进入厂区查看情况时,却遭到了保安的恶意阻拦。直到今日,三盛实业的员工去哪儿了?厂区里面发生了什么?无人知晓。
这起事件的源头其实是一场“豪门斗争”。
1985年,林荣东靠塑料瓶盖生意起家,凭借着实业家身上的那股冲劲儿和生意人敏锐的商业嗅觉,林荣东的生意越做越大也越做越好,不仅让三盛在福建落地生根,还带领三盛成功进军地产领域。如今,三盛集团已经是业务范围覆盖金融、地产、教育、化工等多个领域的商业帝国。
2017年,林荣东心生退意决定退居幕后,并委任弟弟林荣滨担任三盛控股董事局主席。其实,林荣滨的身份更像是一个“高级打工人”,帮助哥哥管理企业,在哥哥退居幕后的时候站在台前。
然而,在林荣滨操盘三盛的五年间,他不顾兄弟二人的相关约定,拆东墙补西墙,而且罔顾哥哥利益,擅自出售、转让其所持股份。也是在此期间,三盛实业作为三盛集团体系内的一员,又是一家稳健发展的实业企业,被林荣滨“盯”上了。
为了盘活现金,林荣滨伙同三盛实业的原管理层将三盛实业的资产和业务有计划地转移到尚威新材,与此同时,用低价将占地几百亩、养活了几百号人的三盛实业厂区租给了员工和参保人数仅有5人的尚威新材。
没错,就是我在开头所说的那家尚威新材。
林荣滨一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逃废债,对于即将面临的大量诉讼,用转移资产的方式,拒绝偿还法院的执行。再直接一点说,就是“老赖”。
不过转移三盛的资产靠一个尚威新材就够了吗?从《三盛实业历险记是“家事”还是“刑事”》《福建胜奇从三盛实业“抽血7000万”》这两篇文章来看,这张网比我们想象得要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索这两篇文章来看看。
2、无法“回到过去”的三盛实业2022年10月10日,三盛实业登报说明了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相关事宜。有关此次变更登记及备案,无论是从三盛实业在微博发布的文章,还是从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的官网信息来看,闽侯县市监局此前已经通过并办理三盛的申请。
但就在办理后不久,闽侯县市监局便受理了林荣滨手下原管理层对此的投诉。投诉理由是 “三盛实业涉嫌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变更登记和备案”,并要求撤销其变更登记及备案。
在他们看来,三盛的公章一直在原管理层手里,不存在遗失。但这个投诉理由,于情于理都很难站住脚。且不说三盛实业变更法人是全体股东的决定,再者林荣东作为三盛实业100%的股东,他有刻意隐瞒的必要吗?
这就好像我自己的家,要是家里没进过贼,我没事换锁干嘛?
但对于这次投诉,闽侯县市监局很快就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10月20日发出《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要求三盛实业股东之一的泉州三盛于10月24日前提供材料,接受询问。
考虑到20日到24日之间隔了一个周末,再加上当时疫情防控政策相对比较严格,以及泉州三盛准备材料也需要时间,24日确实有点赶了。果然,泉州三盛收到通知书已经是10月26日了。
对于泉州三盛未及时收到快递,且无法提交材料到场申辩的事实,闽侯市县监局似乎全然不在意,在10月28日这天作出拟撤销三盛实业工商变更及登记的决定,一旦决定生效,掏空三盛实业的原管理层便能重新上位,把控企业。
3、被夹在“情”与“法”之间的三盛实业2023年1月16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三盛实业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对于听证会的核心,也就是三盛实业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这一系列事件,闽侯县市监局与原管理层的代理律师更倾向于这是一场“家事”,要从“情”的角度去看待。对此,三盛实业的代理律师则坚持以“法”论事。
众所周知,在沿海地区尤其是福建、浙江这些省份,家族企业的存在已经成为了常态。由此也衍生出一系列的问题,家族血缘与经济利益要如何平衡?此外,在家族企业的文化中,情理与法律究竟孰轻孰重?
从情理来说,家族企业的管理者认为钱在公司账上,而自己在管公司,那么公司的钱完全能由自己支配。但从法律层面上,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就拿三盛来说,100%股东是泉州三盛以及香港三盛,但后期的操控人是林荣滨,林荣滨因资金周转压力便将将三盛实业作为输血工具,并进行破坏性开采。你说,林荣滨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可行吗?这个公司能认定就是林荣滨的吗?
我想对于这些问题诸位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不过闽侯县市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此事件归为家事,是否有将情理置于法律之前的倾向呢?
三盛的故事到这里虽暂时告一段落,但还没有结束。因为闽侯县市监局尚未给出最终的定论。
或许豪门斗争离我们生活太远,但随着三盛实业“不翼而飞”的,是那些与我们有着相似命运的三盛员工,他们如今身在何处?公司被一家空降的企业占据后,对他们生活又造成了怎样的影响?我想他们更需要闽侯县市监局给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