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发布2021年网络市场监管案例:刷单虚假交易被处罚(當事人網絡監管局)
2021年4月22日,洪泽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网络监测中发现,“微信号s13801402816,昵称:邵惠新98文化”在朋友圈宣传光明亚麻籽甘油二脂油粉有治疗功效,立即进行了网络远程证据固定,发现其产品“光明亚麻籽甘油二脂油粉”的外包装印有“固体饮料”字样,属于食品。该局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罚款9000元。
洪泽区市场监管局在禁渔专项监测中发现,抖音号“jingyue133479729”上发布的“洪泽文明楼大酒店”视频中有“他家的河鲜都是洪泽湖直出的”内容,便进行电子证据固定。据调查,文明楼饭店自洪泽湖禁捕等政策施行后,未再销售洪泽湖野生河鲜。当事人视频中宣传的商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广告法》规定,当事人已构成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广告法》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没款4000元。
2021年3月31日,涟水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检查中发现,江苏某家具有限公司在1688网站上开设网店,在店铺商品“新中式实木沙发白蜡木茶几边几布艺沙发床轻奢极简沙发椅组合”的页面中使用了“用最优选的木材、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最精湛的工艺为质量保驾护航”等宣传用语,涉嫌违法,该局对当事人处罚款2万元。
2021年4月27日,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日常监测中发现,淮安苏王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网络小程序“更美”APP中利用患者美容术后对比图和消费评论内容涉嫌违法。经查,当事人为宣传其局部整形美容水平高超,在“更美”APP中利用患者美容术后对比图和消费评论进行宣传,宣传内容系网上下载,无任何依据及材料证明其真实性。当事人相关行为违反了“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删除相关内容,立即进行整改,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未产生不良后果,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广告费用4倍,合计0.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淮安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处桃颖防护用品(淮安)有限公司涉嫌在其电子商铺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淮安明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帮助该公司进行刷单炒信的违法行为。经查,桃颖公司在网站发布的“成人三层过滤含熔喷布民用防雾霾防粉尘透气袋装厂家一次性口罩”广告页面上的销量是通过刷单伪造。桃颖公司与明日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营订单合同,约定明日公司为桃颖公司的网店提供代运营、广告、营销推广等服务。合同签订后,明日公司运营经理主动提出帮助桃颖公司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宣传。其间,明日公司一共帮助桃颖公司组织虚假交易23单,涉及刷单商品金额总计87872.24元。淮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责令桃颖公司和明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淮阴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网络监测中发现,淮阴区淮仁堂商贸中心在微信小程序中销售的心追养生酒页面,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使用医疗用语。2021年1月,淮阴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下架违法图片,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