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新站区尚公馆房产及地下车库司法拍卖(拍賣買受人競買)
1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扶疏路交口尚公馆1、2幢及地下车库面积:112.89㎡,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11万元
壹
房地产类项目
拍卖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 5月24日上午10时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 )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抚疏路交口尚公馆1、2幢及地下车库2-2508室【产权证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155473号,建筑面积112.89㎡】。
评估价143.88万元。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8年6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贷款流程及因贷款涉及到的相关费用。
联系人:陶经理 13965002263、0551-62671808;秦经理 15375336781、0551-62855716。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竞价,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860。
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3506019。
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77号双赢大厦1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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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3日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微信ID:luyangfa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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