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租车“贴标”_程序要公开透明(出租車重點服務質量)
提起巡游出租车议价、拒载,很多人都会为之头疼,在不少城市,出租车行业暴露的这些毛病几乎都被视为顽疾。
最近一段时间,广州市民和媒体也在热议这一问题。而解决问题的思路,增加运力、调高运价被公认为缓不济急,可以立即着手的措施,似乎只剩下了加大约束力度、提升企业和司机不守规矩的成本这一条了,但如何具体落实,却也是言人人殊。
现在,昆明的“贴标”做法因其特异性,真让人眼前一亮。
出租车行业的重点监管制度并不能算是首创,2017年12月,重庆媒体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月度现场违章数加上群众有效投诉次数达到4件,即会被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名单。但这个重点监管名单是掌握在主管部门的手中,其效果如何不得而知。
在昆明的重点监管制度中,“贴标”无疑是最大的亮点。因为这份标签,屡遭投诉、服务质量欠佳的司机等于进入了另册,由于这个另册是以完全公开的形式存在,其威慑力度显而易见。
按照相关制度,目前昆明已有113辆出租车张贴了“行业重点监管服务质量”标识。出租车带着这个醒目的标签进入市场,乘客会有怎样的观感,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作出选择服务车辆的决定,又会给行业内部人士心理带来什么样的冲击,暂未看到媒体的发布,但根据常识其实也不难作出判断。
管好出租车太难了,应该为这样的制度创新叫好。但由于“贴标”的惩戒性质非常严厉,所以实施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就显得尤为紧要。
不守行业规矩者需要付出代价,但必须确保不枉不纵。乘客投诉的次数当然是判断一个司机服务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但乘客没道理的投诉并非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个角度考虑,执行“贴标”制度,就有必要完善关于投诉的核查、申诉机制。
《制度》规定,1个季度内被投诉3次及以上的出租车将被“贴标”,对行业内的所有出租车而言,相关规定意味着只要被投诉的次数达到了3次,就代表着“撞线”。但这个规定未必无懈可击,不妨假设一种情况:一个遭遇惩罚的司机很可能会愤愤不平,因为在他看来,服务质量不如自己的同行还大有人在,为什么是自己被贴标而不是别人?这里显露的是司机对“选择性执法”的焦虑。要打消这种焦虑,在制度落实过程中,主管部门应该最大限度做到公开透明,让受罚者心服口服。
程序正义不能缺,细节一定要完善,一个初衷良好的制度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