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见过一个奇怪的孤儿?(見過爺爺你是否)
我叫宋阳,现任H省公安厅首席顾问,真实身份是一名仵作。有朋友搞不清仵作是做什么的,仵作就是我国古代的验尸官。好的仵作不但能验尸更精通一套不为人知的绝技。他们往往能用黄酒、银针、红伞、松香等民间生活物品撬开死者之口缉拿血案凶手。
为公安厅服务的整整三十年,我利用自己的家传绝技破坏了无数震惊我国的大案。这些案件有的变态,有的恐怖,有的残忍,还有的令人头皮发麻。为了让后来人知道仵作这行的神奇,我决定将自己的经历分享给大家。但鉴于公安厅保密原则,很多城市和人物都用了化名,希望大家能理解。
书归正传,我出生在南方的一座小县城,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和爷爷一起居住在一座古朴的祖传老宅之中。虽然没有父母,但爷爷对我的疼爱却超越了一切。在我的一生中他只严厉教会过我一次,然而你要记住等你长大以后想干什么爷爷都不拦你,唯独三种职业是碰都不要碰的。第一是当官,第二是警察,第三是法医。
当时我还年幼甚至不知道法医是个什么玩意,只是懵懂的点了点头。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爷爷的身份绝对不简单。之所以这样觉得是因为爷爷每天都无所事事,从不下地干活,却有源源不断的钱给我买好吃的供我念书。
而且每隔一段时间总有大领导带着一帮子小警察登门拜访,对爷爷的态度十分恭敬,还经常捎来一些礼品,比如茅台酒、特供熊猫烟什么的。他们往往都和爷爷在房间里长谈,短则一小时,长则几小时,有时候甚至能从早晨一直聊到傍晚。
每次这些领导走后没几天省里都会有一桩大案告破,像川菜馆冥钞案、西南大学碎尸案、这些案件个个轰动全国,以至于住在小县城里的我也有所耳闻。我隐隐觉得这些案件的告破与爷爷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他从不肯对我还露一个字。爷爷的这层关系使整个家族都跟着沾光。
姑姑在外面的生意一直很顺利,有一次姑姑在高速公路上丢了一车货,警察就用了一天就把那车货恭恭敬敬的送来了。就连我高考的时候差了好几十分,最后也如愿以偿的被重点大学录取。
我十二岁那年县城准备修一条大马路,这条马路刚好要经过宋家老宅,周围的邻居就架不住拆迁办的软磨硬泡相继搬走了。唯独爷爷不愿意放弃祖上传下来的老宅子,铁了心要当钉子户。承建这条马路的包工头也不是省油的灯,见软的不行直接把两台挖掘机开到了我们家门口,轰隆隆推倒了一堵墙,摆明了是要立威。
当时的场面把我吓得都快要哭了。爷爷轻轻叹了一口气,拿起电话拔通一个号码,轻描淡写地讲了几句话。谁料几分钟后挖掘机竟然匆匆忙忙的离开了。而且次日一早众多领导以及那位包工头亲自登门赔礼道歉,包工头还当面掏出十万块钱赔罪。这对小小的县城来说可是一大笔钱,爷爷却只是轻轻地摆摆手,谢绝了这笔心意。
大马路当然继续修下去了,只不过在我们家门前拐了一个大大的弯。这件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一份强烈的好奇,爷爷究竟为什么如此神通广大?我十五岁那年一次无意中在老宅的箱子里翻到了两本破书,一本叫做洗冤集录真本,写于南宋淳七年,作者是个叫宋慈的人。另一本叫做断秋神篇,上面没有写作者。
以我当时的文言文水平想看懂这两本古书实在有点吃力,只能勉强看懂。两本书上画的小人儿都是关于人体结构图、检验尸体之类的东西,不知为何这两本书对我有着一种超凡的魔力,翻开之后就再也放不下。我瞒着爷爷发扬蚂蚁啃骨头的精神,硬是把这两本晦涩难懂的古书给啃完了。这两本书对我来说就好像是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虽然书中提到仵作这种职业就是古代专门检验尸体寻找破案线索的,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怕,反而觉得新鲜有趣,充满挑战性。
十六岁那年,我人生第一次有了学以致用的机会。当时正是三伏天,爷爷一大早有事出门了,我放暑假在家闲来无事,用一根竹竿粘上胶捉树上的知了玩。这时一辆黑色的捷达轿车一个急刹车,啊的一下停在了宋家老宅的门口。车上走下来一个魁梧大汉,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皮肤晒成了古铜色,风风火火地走进院子。
我认出他是前几次拜访过爷爷的一名警官,我记得好像姓孙。孙警官今天没穿警服,而是一件短袖衫,手里夹着一个公文包。他热得满头大汗,头上冒出一缕缕热气,看到我劈头便问:小鬼,你爷爷在家吗?不在,他出门了。孙警官皱了下眉头,揪起衣领不断扇风,嘀咕道:这天气简直热死人了。
我赶忙说道:叔叔,进屋坐会吧,我给你倒杯冰镇饮料。好,真懂事。这孙警官作风十分豪迈,进了客厅毫不容气地找张椅子坐下,接过我给他倒的一大杯可乐咕咚咕咚灌进肚子里,畅快地抹了把嘴,然后点了根烟问我:小鬼,上高中了吗?刚上高一。我答道:成绩怎么样?还行。班上有同学欺负你不?没有。要是有同学不长眼欺负你,跟叔叔说,叔叔帮你找场子去。
孙警官哈哈大笑,叔叔,你跟我爷爷是什么关系?我想这是一个了解爷爷的大好机会。你爷爷可真是一位百年难遇的高人,可惜脾气也是百年难遇的倔。这些年不知道有多少领导来请他出山,他就是死活不愿意。去年有位厅长给他开出条件,只要替我们警方工作一年,就让他退休,拿五万一个月的退休金。这种条件都不动心,我也算是服了。
所以没办法,我们只好以另一种方式合作。孙警官叹息道:合作。合作什么?我问道。孙警官刚想回答,突然好像意识到好像说漏了嘴,赶紧捂住肚子道:哎哟,我这肚子怎么突然间疼开了。大概是凉的喝太猛。厕所在哪儿?在后院。我把手一指,孙警官捂着肚子一阵风似地跑到后院去了。紧接着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孙警官扔在桌上的公文包纽扣开了,从里面滑出一张照片,上面有些红红绿绿的东西,勾起了我强烈的好奇。
趁着四下无人,我鬼使神差的把手伸了过去,心里却像打鼓一样狂跳不止。在我的意识里,偷看警察的机密文件是犯法的,搞不好还要坐牢。可我实在太想看看了,于是我说服自己,只看一眼,就只看一眼,然后便放回去。
我从公文包里取出那张照片,不出所料,照片上是一具尸体。虽然说我在电影里看过不少死人,但我知道那些都是假的,远没有真正的尸体来的震撼。照片上的尸体是一名成年男性,穿着一件西装,白色的衬衣,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他垂着脑袋,靠坐在一个打开的保险柜前,方耳上还挂着一副眼镜。
在他的喉咙上有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血就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而尸体四处撒落着大量钞票,上面也沾上了不少血迹。我的目光被照片上的内容吸住了,我丝毫不觉得可怕,甚至有种按捺不住的兴奋,就好像饿汉看见美食,色狼看见美女。我知道这种比喻有点不当,死者应该尊重,可我就是感到莫名的兴奋。
正当我看的入神,突然身后伸出一只大手,猛地夺走了我手里的照片。我回头一看,孙警官正站在我背后,用一种严肃的目光瞪着我。小鬼,谁允许你偷看我的文件了?偷看警察的文件是犯法的知道不?孙警官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