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质量公告(2024年第2期)(化妝品標示噻唑)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了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现将已核查确定的2批次不符合规定产品(见附件)予以公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单位已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不符合规定产品名单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包装
规格
标示
批号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
不符合
规定
项目
检验结果
规定要求
备注
1
新派染发膏(自然黑)
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村永福工业区自编33号
芜湖市金辉美容美发用品商店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山路福达园1号楼04号
500ml×2
2022/02/28
/
2025/02/27
广东
国妆特字G20140307
粤妆20170296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间苯二酚
未检出
≤1.25%
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该企业未生产过该名称产品。
苯基甲基吡唑啉酮
0.14%
≤0.25%
2,6-二氨基吡啶
0.03%
≤0.15%
2
梦尔媄液态水光护理精华液(免洗型)
广州市梦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永兴西路自编15号二楼
庐江县王东理发店
庐江县庐城镇军二西路凤凰城121室门面
220ml
MEM2022092301
/
20250923
广东
粤G妆网备字2022267399
粤妆20170203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 3:1)
0.0021%
不得添加(驻留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