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人投诉:商家又有新套路?最新回应(鯨魚商傢會員)
老店关门,新店有充值信息,要使用余额必须重新充值;
按摩卡还剩9次,但店员不给市民预约了,因为她不愿意额外再交1000元升级年卡……
近段时间,多位市民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预充值消费“套路”多、维权难,应有的权益还没享受完,却因经营者变更等各种原因无法兑现。
3月15日,长江日报多方走访获悉,部分市民反映的问题系商家沟通不当导致,已在市场监管部门调解下得以解决。
按摩卡还剩9次不给预约了?
商家:可转成消费金或申请退费
市民程女士反映,2023年3月,她在青山区江南春城小区一家烫染店参与活动,交2980元办理“至尊年卡”,如果一年内做完36次肩颈按摩,年卡到期后,该店将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返现。
今年2月,程女士的年卡还剩余9次。当她联系店员预约按摩时间,店员却不回消息、不接电话,不给她预约了。
“就因为我不愿意额外再交1000元升级年卡。”程女士说,有次去按摩时,店员告知她再支付1000元可升级之前的年卡,再获得14次按摩服务,但她没有同意。
“不给预约我当然做不完,承诺的返现眼看要泡汤。而且这家店去年5月开始装修了近两个月,商家也没有和我们协商年卡延期。”程女士感觉自己被“套路”了。
15日上午,前往程女士所说的烫染店。该店分为一楼的美发区和二楼的美容区,店内并未看到“至尊年卡”活动的相关信息。
就程女士反映的问题,该店一位负责人说,去年他们确实和一家供应美容美发产品的厂家共同推出了“至尊年卡”活动,当时有五六名顾客参与。
“我们是按5到7天一次的正常频率设计的活动,一般来说年卡期限内都能做完。”该负责人解释说,原本按照约定,顾客交的钱是该店和厂家各收益一部分,活动结束后返现也是该店和厂家各出一部分。后因各种原因,厂家中途退出了这项活动。“如果仍然全额返现,等于我们完全承担了人工成本和产品消耗。可能店员在和顾客沟通时有些情绪态度不好,所以让顾客产生误会。”
该负责人表示,“至尊年卡”对顾客的承诺仍然有效,一种方案是直接转成2980元的消费金,顾客不需额外出钱即可在店内消费。另一种方案是向公司申请返现,“但这样的话,可能会扣除已经产生的人工和产品成本”。
8次理发要在5月份前用完?
商家:不会过期仍可无期限使用
2023年11月,市民丁先生在洪山区东原启城小区底商一家名叫“美创”的美发店充值300元,约定无期限理发10次。此后,他使用过2次。
今年3月3日他去理发时,发现店名变成了“亦婷美发”。店员称,这家店他们是新接手的,以前的充值卡还能用,但到5月份就要过期。
丁先生办卡时的“美创”,如今已经变成了“亦婷”。邓小龙 摄
“那我不得一周剪一次头发才能用完?”丁先生认为,商家是在用改店名“套路”欺骗消费者。
15日下午,找到了这家“亦婷美发”。其店内顾客较多,一些前来理发的居民还在排队。
“市场监管局也向我们了解过情况,可能是顾客误会了。”该店一位揭姓负责人告诉,“亦婷美发”是今年1月接手了上一家名叫“思维空间”的店,至于“思维空间”是何时接手的“美创”,他也不清楚。但新店开业后,包括丁先生在内的老会员信息都有记录。
揭先生说,原“思维空间”的会员系统到今年5月就要过期,到时他们将无法查看相关信息。因此,该店开业后迅速将原系统里的会员信息重新录入了自己的系统。“可能店员在和顾客沟通时没有说清楚,让顾客误以为是5月份年卡就要作废。”
他表示,“亦婷美发”的会员卡是按金额扣费,与丁先生的次卡模式不同。但只要丁先生之前充值的次数还没用完,仍可继续在该店使用。
会员转让后余额需另收费“激活”?
市民:感觉像两家提前商量好的
市民黄女士介绍,2022年7月,她在江岸区鲸鱼空间运动游泳中心(以下简称“鲸鱼空间”)购买50次锻炼卡。后经销售员不断推销,她在2023年4月加钱升级成了两年卡。
2023年底,鲸鱼空间表示要闭店装修,称春节后会重新开张。但今年2月26日开张一天后,该店却突然关门,人去楼空。而且在闭店期间,店内销售人员仍在鼓动会员继续充值。
鲸鱼空间闭店,会员被转至北田健身。赵家新 摄
15日中午,来到这家游泳中心,看到大门紧闭,玻璃门上张贴了几张告示和北田健身游泳馆(以下简称“北田健身”)4位联系人的微信二维码。
告示上称,原“鲸鱼空间”会员转让到北田健身正常使用,因“北田健身”环境高端,需支付年卡手续费方能使用。根据之前不同价位的会员等级,年卡手续费300元起步。
不少与黄女士有共同遭遇的消费者建了个维权群。黄女士从群里了解到,鲸鱼空间在所谓装修升级期间,将不少会员的课私下消除了。而现在北田健身只认系统里的课时,她怀疑这是两家提前商量好的做法。
北田健身店负责人介绍,之所以接收鲸鱼空间的会员,是因为两家店老板关系不错,且鲸鱼空间的会员也是潜在顾客,收取年费是因为自家店本来收费就高于鲸鱼空间。
对此,黄女士质疑说:“说不定哪天北田健身又突然关闭,而鲸鱼空间的老板再开一家类似场馆,双方‘互动’一下,就可以不断‘割韭菜’?”
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显示,北田健身接收鲸鱼空间会员截止到3月18日。如果有会员不接受“转让方案”,坚持退费,需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释法
消费者无明确表示,
视为不同意商户转让。
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华律师认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商家在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就应承担对消费者提供约定服务的义务。服务合同履行中,商家将其该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授课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债务转移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也就是说,商家在“转让会员”前,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擅自转让其合同义务的行为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并要求商家退还相应款项。
邓小龙 赵家新
来源: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