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最低工资标准已更新_4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用人單位)
此次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两块:吉州区适用我省二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7元/小时;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新干县、永丰县、峡江县、吉水县、泰和县、万安县、遂川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我省三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7.4元/小时。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且上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那么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对象?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问:什么是最低工资制度?
答:最低工资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逐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问: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问: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对象?
答: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哪些项目?
答:根据《江西省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国家规定的中、晚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露天采矿、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艰苦岗位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问:月最低工资标准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区分?
答: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问: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形式的用人单位,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答: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并确定合理的计件(提成)工资标准和计算办法,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问:职工病假期间,是否适用于最低工资标准?
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答: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提高部分企业低收入劳动者工资,特别是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的初入职员工、低技能员工和辅助岗位员工。随着工资增长,这类人员的加班费标准会相应提高。另外,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待遇,如病假待遇、基本生活费等也会相应提高。
问:如何确保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到位?
答: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着广大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如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向劳动者补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工资;企业拒不整改的,可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企业不依法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