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网友反映开发商违规收费问题 官方调查回复(人民網留言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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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蚌埠固镇县连城镇的市民,我在固镇汽贸城所购买的商铺快有四年了 ,至今还没有交付使用,像我这样的事情在汽贸城买房的可能有400多家,每个人都心急如焚。我们无数次找过开发商,无数找过重点局(这是招商引资项目)无果,现在开发商也跑了,政府也在敷衍我们,我们一辈子的辛苦钱难道就这样的打水漂了吗?我想不会的,因为有你们,因为有法制。我们现在想要的是:何时有电?何时有水?何时能竣工验收?何时能入住?谢谢领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固镇县汽贸农机市场是由安徽永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固镇县中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开工建设。该项目规划建设32栋楼、总建筑面积约为9万平方米,一期开工建设26栋楼、约为6.4万平方米,除21号楼外,其余25栋楼已完成初验。目前,由于投资人内部存在意见分歧,导致无法正常施工。 我们对此情况已进行研判,并安排固镇县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进行调查,积极推动该项目正常施工、尽快交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我家住在安徽省肥西官亭镇王祠社区。2013年6月20号王祠社区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政策,我家常年养猪,大约110平方。年出栏30多头肥猪。当时拆迁补偿款几千元,如今国产提倡环保养殖,好多养殖场关闭,国家补偿政策高,希望领导帮忙调查复核下原先的补偿政策。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肥西县官亭镇王祠社区养殖场拆迁补偿情况。肥西县回复如下: 经查,2013年,官亭镇王祠社区实施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您的养猪场在拆迁项目规划范围内,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官亭镇王祠社区整村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官发〔2013〕43号)执行,并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 您如仍有疑问,可携带拆迁相关材料前往官亭镇政府(电话:68361429)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亳州市涡阳县南部新城左岸小镇的业主,随着学校的南迁,为了孩子能在城南上学,省吃俭用借了一身债,在左岸小镇买了一套房子,可是还没高兴几天,发现一楼业主在靠近南边阳台的院里私搭阳光房,严重威胁到楼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三项属于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多次找物业投诉无果,相关部门也相互推诿,作为老百姓我们一辈子的心血买这一套房,结果住的提心吊胆的,现在物业又禁止搭外置防盗窗,我们是尊纪守法的公民,为何维权受阻,让人心力交瘁,请李书记在百忙之中帮我解决如何制止私搭乱建?让我的家人生活的安心一点。谢谢,祈盼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涡阳县左岸小镇小区18-106号业主在装修房屋时,为防雨、保温在其大门位置装了约5平方米左右的玻璃橱窗。针对该情况,2018年12月28日,涡阳县房产局、执法局、经开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并当场责令该户业主对搭建玻璃橱窗自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本人是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的一位普通村民。原户籍在龙湖街道螃蟹叽村芦滩村,因2007年螃蟹叽村芦滩村被拆迁征用(就是现在的芜湖碧桂园)。拆迁过后没地方住,本人就在邻村龙湖街道鲁港村购买了一套住房,原户口已经被拆迁了,已经不存在了。本人只能将家里户口迁入到现在居住房子里。现在村集体办理股权证,然而我们家却办不到,原户籍所在螃蟹叽村不让办,让我们到现在的户籍所在地鲁港村办理。现在的户籍所在地鲁港村又让我们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两边踢皮球都不给办。我们家就是因为当时房子被政府拆迁了,户口不存在了,迁了一下户口,为什么就不给办理股权证?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股权证问题。三山区回复如下: 经了解,2006年,你户户籍在龙湖街道螃蟹矶村芦滩村胜利组。2017年6月,你户将户籍迁至龙湖街道村鲁港鲁港小区,并长期居住。工作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虽然你户户口已迁入鲁港村,但是并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暂不能在鲁港村发放。同时,因你户户籍不在龙湖街道螃蟹矶村,也长期不在螃蟹矶村居住且你母亲原出生地为鲁港村,与龙湖街道螃蟹矶村股权确认的《方案》《章程》规定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基准日止(2018年8月31日零点),户籍在本村的常住居民”不符,当时未确认你户为龙湖街道螃蟹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 鉴于你户的历史户籍情况,龙湖街道螃蟹矶村将本着“实事求是,不两头占,也不两头空”的原则,将你户情况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商讨确认。待确认通过后,对你户进行股权确认、发放股权证。 相关情况,三山区工作人员已与你沟通,你表示理解。 如你仍有其他事项咨询,可与三山区龙湖街道联系(电话:2663087)。
【网民留言】
太和县审批驾校难?为什么相关单位不能明确审批条件?某些单位一直说驾校土地性质不合法?什么土地性质合法?为什么不能明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办理驾校政策”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咨询的是在太和县开办驾校有关政策问题。 关于驾校审批难问题。经太和县交通局工作人员与网友所留电话持有人联系,询问其反映的审批难问题具体是审批的哪个环节,电话持有人答复系朋友用其电话留言,他将通知朋友回电,但后期工作人员一直未接到回电,后续拨打电话时均无人接听。 关于相关单位不能明确驾校审批条件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等有关规定,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以申请办理驾校: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网友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地区级别选择“太和县”,部门选择“县交通运输局”,也可查询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条件。 关于驾校土地性质问题。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相关规定,驾校用地符合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的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因此,驾校属商业服务业用地范畴,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网友如仍有疑问,可与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联系咨询,电话:0558-8616175。
【网民留言】
我是淮南市市民,本人为购买淮 南市金地天悦楼盘商品房于2018.2月交6000元会费, 金地天悦说购房时抵1万元,但3月份就被房管局责令 退还,收费系违规,并且后期也未抵扣。得知这一 消息后,找到开发商说钱不是他们收的,那我们的辛苦钱究竟去哪里了。买房 不易,被违规收取费用更觉得心寒。请李书记批示相关部门治理这种现象,不要让人民投诉无果,。盼回复,盼退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开发商违规收费”问题,淮南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市房产局此前曾约谈开发单位,要求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据了解,在此之前开发公司与合肥一家公司合作,“6000抵房款10000元”是电商公司推出的活动,费用是电商公司收取。对于未成功购房的,收取的费用已退还。该网友属已成功购房的,开发公司已约请网友到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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