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家!撤销(民政廳研究會基金會)
全省性“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第三批)
吉林省林场协会等35家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存在多年不开展活动、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或《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吉林省林场协会等35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并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同时作废。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本机关将吉林省林场协会等35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吉林省民政厅决定撤销全省性“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吉林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30日
吉林省民政厅拟撤销全省性
“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
(第三批)
1、吉林省林场协会
2、吉林省消防协会
3、吉林省环保联合会
4、吉林省油料应用研究会
5、吉林省工程图学学会
6、吉林省文投公益基金会
7、吉林省老子研究会
8、吉林省陆玖弓箭俱乐部
9、吉林省华安福利院
10、吉林省校园文学艺术创作者协会
11、吉林省企业家文艺家联合会
12、吉林省凯帝动画职业培训学校
13、吉林省信访研究会
14、吉林省同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5、私立松花江大学
16、吉林省保密技术协会
17、吉林省科信清洁发展技术服务中心
18、吉林省黑加伦鬼剪工作室美容美发学校
19、吉林省学会研究会
20、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研究会
21、吉林省科技学会
22、吉林省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会
23、吉林省东锋镁金属科学研究院
24、吉林省工业化工产品协会
25、吉林省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
26、吉林省散文学会
27、四平市晚情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8、吉林华星公益基金会
29、吉林省敬老院管理协会
30、吉林省红艺果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31、吉林省建设行业发展促进会
32、吉林省现代农业企业协会
33、吉林省向南开放人才开发基金会
34、吉林省天罡职业培训学校
35、吉林省泰达职业学校
来源:吉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