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发现医疗机构有这些行为可投诉举报→(檢查醫療機構醫療)
日前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发布
大庆市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报公告☟☟☟
为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聚焦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以下方面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问题范围
(一)不合理检查整治
1.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超适应症检查行为。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3.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
4.可能诱导过度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
5.违规重复检查。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黑龙江省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二)用药问题整治
1.大处方。主要包括无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超疗程开药、用药与诊断不符、无指征联合用药、药品应用与说明书不符、未优先选用基药、同类药品同时开具等。
2.违规统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3.院外购药。医师以任何形式向患者推荐具体厂家的药品、指定患者到具体药店购药、以纸条或便签等形式变相开具院外处方等行为。
二、反映渠道和方式
1.投诉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投诉举报电话:0459-4661342、4663610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459-4677883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dqsjzz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