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一地2干部被通报!(駕駛黨員幹部鐵軍)
admin
2024-07-22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珠广场管理处原职员贾铁军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3月10日,贾铁军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凌海市国庆路好再来美容院门前附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3月,贾铁军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5月……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珠广场管理处原职员贾铁军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3月10日,贾铁军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凌海市国庆路好再来美容院门前附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3月,贾铁军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5月,贾铁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市财力保障中心原职员郭磊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9月28日,郭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凌海市人民路市政府南侧时,与其他车辆相刮,造成两车损坏,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4月,郭磊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5月,郭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顶风违纪、以身试法,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法底线,自觉维护党员和公职人员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筑牢思想防线。市纪委监委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严查快结,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对酒驾醉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避重就轻、说情抹案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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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纪委监委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