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伊川:“不知不觉”中丢失的钱(的錢丟失轉賬)
转账、面对面支付、扫码……在手机支付成为常态的今天,种类繁多、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早已融入我们的生活。很多人觉得只带手机,不带现金出门,既方便又安全,却忽视了手机支付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天,为您讲述一起因在美容院做美容而丢失钱财的案例。
案情回顾
邢某系伊川县某美容院的员工,专门负责给彭某做美容,在做美容期间,邢某趁彭某不备,偷偷记下了彭某的微信支付密码(3),趁彭某做美容不注意或睡着之际,将彭某微信账户内的资金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并删除转账信息。经查证,从2017年3月份至2019年4月,邢某盗走彭某微信账户资金共计32万余元。
邢某于2019年5月被伊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被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行为分析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邢某起初只是趁被害人睡着之际悄悄的转走几百元,发现被害人没有察觉之后,变本加厉,两年之内转走被害人账户资金共计32万余元。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手机,利用微信转账方式窃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办案感言办案检察官李倩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涉及微信转账的盗窃案屡有发生。与传统盗窃犯罪相比,通过利用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移动支付工具实施盗窃的新型案例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犯罪主体中亲戚、好友等“熟人”居多,“熟人”更容易获取被害人信任,从而获得使用其手机的机会;二是受害者在财产被转移后往往几天或者更久才发现被盗,犯罪隐蔽性较强。此案中彭某就是出于对邢某的信任,放松了警惕,才导致银行卡里的钱被盗走,直到两年后才发现。
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使用手机支付时一定要更加留心,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手机密码,不要轻信他人,给网银多加几道安全防范,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
检察君有话说
移动支付在带来便捷的同时,其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有指纹密码功能的手机应开启指纹功能;支付宝、微信等应单独设置密码,且与开机密码不同;密码设置应避开姓名汉语拼音、生日、手机号码、QQ号码等容易被猜到或试出的字母或数字;支付宝、微信钱包、百度钱包等软件的免密支付功能,应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开启。
此外,手机作为私人物品,应注意看护,减少外借,在发现丢失后要及时报警,冻结关联银行卡、信用卡。
为了在微信盗刷之后能有转还的余地,其实我们可以平时修改一下设置,将转账到账时间进行修改,这样一旦发生盗刷、转错账的时候可以申请客服帮助,追回损失。
修改转账时间设置方法
1
打开微信钱包点击
2
点击转账时间
3
设置到账时间
4
如果发生异常转帐,打开帮助中心,联系客服并报警
来源:伊川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