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准许部分经营场所恢复营业_涉及理发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清苑防控營業)
admin
2024-07-10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复业营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现实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障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依据科学、有序的原则,对部分经营场所实施逐步恢复营业,具体公告如下:从2020年2月26日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复业营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现实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障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依据科学、有序的原则,对部分经营场所实施逐步恢复营业,具体公告如下:
从2020年2月26日起,首批准许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为:粮油门市、农资经销门市、生活用品商店、文印店、文具店、眼镜配修店、蛋糕店、干鲜果店、饮用水销售门店、药店、孕婴用品店、理发店、劳保用品店、企事业单位食堂。
以上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后要严格遵守我区各项复工复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自律,服从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发热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并通报所在乡镇政府、主管单位;对防控工作不到位或隐匿不报的,将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并中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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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内单位的巡查监管,督促恢复营业的经营单位正确履行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帮助经营单位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解决复工复业中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城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专门队伍,安排专职人员,开展专项巡查,严格落实防控各项要求,对不在复工复业范围内的经营场所要立即中止其营业活动。
特此公告。
注:城区范围内各包片单位联系方式已张贴到各经营单位门口,请各经营单位主动联系沟通。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4日
来源:清苑区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