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最低消费、收费不明示……侵权!2022年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典型事例发布(消費者消協經營者)
事例一
设最低消费
岷县老兵缘音乐餐厅强制收取最低包厢费,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经消协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消费金额200元。
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餐饮业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事例二
“以旧换新”欺诈消费
高台县光洲汽车维修保养中心把消费者代步车原存在故障的配件维修后当作新配件更换给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经消协沟通调解,经营者给消费者退费2000元并赔礼道歉。
提示:消费者在维修前要注意查看汽修厂资质,掌握汽车维修基本常识,明确修理项目、价格、配件情况、保修期限等信息;维修后要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费用清单、配件凭证等单据,一旦发现汽车维修商存在过度维修、欺诈等行为,应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积极维权。
事例三
未营业不退培训费
甘肃省酷滑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不兑现宣传承诺,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经消协沟通调解,经营者同意退回消费者轮滑训练剩余课时费用3500元。
提示:培训机构因迟迟未营业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单方解除权并要求经营者返还剩余的课时费。
事例四
不履行手机售后承诺
临夏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康鑫手机专卖店不履行售后承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消协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给消费者赔偿损失2300元。
提示:手机专卖店与消费者之间除买卖合同外,还成立保险合同。因此,当消费者的手机屏幕摔碎时,手机专卖店作为保险人应当承担维修或更换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承诺提供维修或更换手机的服务。
事例五
美容院服务收费不明示
天水市麦积区新姝嫣美容院以诱导方式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侵害消费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经消协沟通调解,美容店给消费者退还费用2580元。
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事例六
车辆实际公里数与合同不符
天水市麦积区汽配城E区168号优轩车业将售卖的二手车篡改里程表,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经消协沟通调解,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退赔8800元。
提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 袁文波
编辑:刘怡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