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这家美容店“无证”经营被查_注意!开业前别忘了这一步(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窗口)
很容易沉浸在即将开店的喜悦里
常常会把这件事给疏忽掉——
办理卫生许可证
为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
预防疾病传染
保障人体健康
卫生许可证是特定公共场所
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
PART 01
美容店无卫生许可证
擅自营业
罗湖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美容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美容店未能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经调查,该美容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生活美容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PART 02
哪些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大部分公共场所经营者都知道开店营业前要办理营业执照,但不少经营者会忽视了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经营者签发的经营许可证书。
那么,哪些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呢?
✔ 住宿场所;
✔ 沐浴场所(不包括汗蒸场所);
✔ 美容美发场所(不包括美甲店、医疗美容、按摩减肥、保健按摩场所、流动理发摊点);
✔ 文化娱乐场所;
✔ 体育场所(不包括健身场所);
✔ 文化交流场所;
✔ 购物场所(不包括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柜台(摊位)独立经营的商场);
✔ 公共交通等候场所。
注: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八大类执行,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中附件1的适用范围为补充。
PART 03
如何办理卫生许可证?
关于办理卫生许可证,有的小伙伴可能还是一头雾水,卫监君来给大家说说办证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①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③ 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④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⑤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⑥ 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人委托的书面证明材料;
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⑧ 居民身份证(代办人员和法人代表);
⑨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报告;
⑩ 50个房间以上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安装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提供一年内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检验报告或卫生学评价报告(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验检测报告或卫生学评价报告);
⑪ 从业人员的名单。
备注:上述材料中,⑨-⑪项支持容缺审批,如现场未提交,可以在行政审批机关进行回访检查之前提交。
办理卫生许可证,可以在网上办理,也可以线下办理。
网上办理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阅事项并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并确认提交。
▲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
线下办理
线下办理需要到所在辖区的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
深圳市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政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55-88125844、0775-88127282
福田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55-82978009
罗湖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窗口。
咨询电话:0755-25666478
盐田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29号、30号窗口 。
咨询电话:0755-25221303
南山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咨询电话:0755-86975082
宝安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咨询电话:
新安公卫分中心:0755-23031089、0755-27660501(窗口)
西乡公卫分中心:0755-29653232、0755-27932590(窗口)
航城公卫分中心:0755-85908003、0755-85905230(窗口)
福永公卫分中心:0755-27393193
福海公卫分中心:0755-27393193
沙井公卫分中心:0755-27206383、0755-27218594(窗口)
新桥公卫分中心:0755-27206383、0755-29352532(窗口)
松岗公卫分中心:0755-23314090、0755-27221725(窗口)
燕罗公卫分中心:0755-27711769、0755-27711725(窗口)
石岩公卫分中心:0755-27645331、0755-29732799(窗口)
宝安区卫监所:0755-29992088、0755-27660501(窗口)
龙岗区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55-84583945
龙华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咨询窗口 。
咨询电话:0755-23332000、0755-23332039、0755-23332012
坪山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 。
咨询电话:0755-85209317
光明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窗口。
咨询电话:0755-88211706
大鹏新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大鹏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台。
咨询电话:0755-28333100
深汕特别合作区
咨询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与创富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城市综合服务厅一楼1-3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55-22101071
自2019年7月起,广东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PART 04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可以开展经营吗?
不可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PART 05
卫监君提醒
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无“试营业”一说
只要上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顾客开放
为顾客提供相应服务
就应当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
才能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