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_无力偿还?调解_解决纠纷!(調解償還小東)
admin
2024-07-21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庭长李道明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当事人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小东因资金需求与某银行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6400元,借款利率为8%,借款期限为12期。同日,小东与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小东委托……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庭长李道明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当事人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小东因资金需求与某银行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6400元,借款利率为8%,借款期限为12期。同日,小东与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小东委托某融资担保公司为担保方,为其向贷款方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签订后,某银行向小东发放全部贷款,但小东收到借款后未按期还款,担保方(某融资公司)向某银行偿还本息5000余元,担保方代偿后,于2023年将对小东享有的追偿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某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某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请求小东偿还借款诉至榆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原告某网络科技公司希望被告小东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但小东因被骗,钱财所剩无几,无能力一次性偿还,希望分期偿还。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陷入僵局。因此,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积极履行偿还义务。另一方面,与原告积极沟通,希望其能给被告适当的宽限时间。在法官耐心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款项于2023年11月前全部给付完毕。至此,一起追偿权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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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榆树法院将继续结合“司法良知培育行动”,主动作为,妥善解决各类案件的痛点、难点、堵点,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来源:北方法制网